通知公告
西安开发区质监分局检查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
5月17日,质监经开分局检查组前往辖区西安东方信远电动车有限公司,对企业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以及新版国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在企业生产车间,检查组重点查看了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认证标志使用、生产许可转强制性认证过渡期产品处置及产品生产等相关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就新版国标执行、产品3C认证以及行业发展动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检查组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以及市场监管、工信、公安等部门的实施意见要求进行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标准制定要科学、严谨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严禁出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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