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天津开发区“滨海通办”窗口,让群众少跑腿、政府多服务
为落实“滨海通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最大限度利企利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以新区五个统一为标准,于今年6月份正式启动“滨海通办”政务服务模式,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设立“滨海通办”窗口,梳理通办事项,统一办事指南,确保群众就近办事“跑一次”,积极推动此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6月份至今,接待咨询业务20余件,办结事项7件(涉及医疗广告、户外广告、医师护士、道路运输、广播电视节目等)。
目前,天津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分设天津开发区和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两地,行政相对人在两个大厅办理行政业务时,不受区域范围的限制,不论经营地址在哪,由申请人按照就近办理的原则,在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海通办”窗口提出申请。
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标准化操作规程(SOP)认真做好解答,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时限、证书获取方式等,接收申请材料的当日迅速将申请材料送至属地办理部门。属地办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要按照规定承诺期限内进行办结,并按照确认的证书获取方式送达至行政相对人手中。
6月,坐落在滨海新区大港街道霞光路的天津市滨海新区辽园餐饮店办理户外广告设施许可,其事项属新区政务办审批权限范围,办事人因开业时间要求办理意愿迫切,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向其建议执行“滨海通办”模式,现场做好办事讲解,并指导其进件,随即通过“文件班车”送至新区政务办,3个工作日后由新区政务办将准予通知书邮寄至申请人住处,得到申请人高度评价。
9月,天津万宁中医门诊部按照原有区划管理部门,来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申办医疗广告审查许可,为方便申请人,政务办窗口工作人员按照“滨海通办”原则,接收申请后将材料上传至市政务服务绩效管理系统中的“同城通办”模块,并第一时间通过“文件班车”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新区政务办,经审批人员审查后,于次日办结并发放给申请人,通过这样的服务充分体现了“滨海通办”模式的便利性、时效性以及办事人对此的积极接受程度。
目前,开发区政务办将结合群众反馈情况,进一步配合新区政务办,提升“滨海通办”服务质量、办事标准和办结效率,更好地贯彻“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政务服务和改革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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