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8条发布: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这些领域攻关任务
8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从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等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在同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介绍,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若干举措》重点是围绕《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
王善成举例说,《意见》提出了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一要求,《若干举措》进一步列明了支持民营经济牵头承担科技攻关任务的具体领域,即工业软件、云计算、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基因和细胞医疗、新型储能等六个领域,政策范围更加明确,操作性大大增强。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若干举措》还提出,提升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在全国县域范围内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当地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备案,开展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
在优化涉企服务方面,《若干举措》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支持各地区探索以不同方式服务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数字化手段提升惠企政策和服务效能,多措并举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问题困难。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涉企政策制定和修订应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
此外,《若干举措》明确,将各地区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国务院年度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民间投资奖励支持专项,每年向一批民间投资增速快、占比高、活力强、措施实的市县提供奖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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