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启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
近日,记者从大连保税区获悉,7月起,大连保税区大窑湾海关在东北地区率先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这是我市又一项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经验的创新制度,在打破内贸壁垒、为进出口企业送去政策红利同时,更为保税区发展注入新动能。
日前,一票重30吨的非保税货物铁颗粒进入大窑湾保税港区,这是大连保税区大窑湾海关办理的首票“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业务,标志着大窑湾保税港区实施“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大窑湾海关物流监控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非保税货物不允许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实施后,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非保税货物和保税货物可在同一仓库分类存放,有效盘活了区内企业闲置的仓储资源,使物流企业的仓储成本和物流成本双双下降。同时打破了传统的内贸壁垒,非保税货物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既可建立分拨中心,又可与保税货物一起出口集拼,简化了通关手续,节省了运输成本,对大连市创新发展国际航运中心,打造国际贸易大港,提高保税区核心功能区域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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