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做安全“四有人”,全方位筑牢安全基础
近年来,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招商引资入园企业不断增多,这一形势也决定了安全生产的地位愈发重要,责任也愈发重大。该区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中做到“有知”、“有责”、“有心”、“有戒”,全方位筑牢园区安全生产基础。
做“有知人”,常怀敬畏之心。《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法,是每个从事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学习的基本法律,很多人正是因为没有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对政策的“无知”,就会对法律无敬畏之心,是为“无畏”,从而产生“无知则无畏”“无知则无惧”的情形。少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7项职责不清楚,更不谈履行职责,对安全事故发生后所造成的生命或财产损失认识不到位,对违反《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所需负的法律责任不清楚,也势必造成对法律的“无畏”,对安全事故的“无惧”。所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管是企业管理者还是政府监管者都要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懂、弄通、做实,把法律法规落实到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越是敬畏,越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做“有责人”,履好职尽好责。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要有一份强烈的责任心,对待安全工作要认真负责。比如,日常巡查中,发现了一处可以自己动手立即消除的隐患,你却视而不见,或者非得等管理者安排人来解决、消除,往往一个举手之劳,可以立即消除隐患,然而在没有这份责任心的时候,层层往后拖,也许本是一个小隐患,结果铸成大问题或者大事故。作为监管执法者,更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在监管执法中,要加强监管指导、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履行好主体责任,切实担当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做“有心人”,始终关注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但是,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能否入心入脑,关键还得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每个人的具体行动,是否做“有心人”,始终有心去关注安全。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到随时有心去找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理念有没有入心入脑、安全制度有没有严格执行、安全防范有没有全面到位、安全措施有没有落实彻底、安全责任有没有追究到位。同时,做一个安全生产的有心人,并非一早一夕的事,安全就在身边每个细节,也许是一件很小的事,但要有恒心坚持去做。细节决定成败,做安全工作就是要有心去搞好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可能这些工作在平时看不出成效,但在关键时刻却起到了关键作用。
做“有戒人”,安全不流于形式。一要力戒“形式主义”,切勿“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却是轻飘飘”,管理者监管者不能鉴于人情关系等不敢真抓实管,滥做“好人”,对于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流于形式,殊不知安全管理上的每一次放纵可能会为安全事故埋下重大隐患。二要力戒“短期行为”,在安全监管上“一阵风”,紧一阵、松一阵,企业也是监管紧时就抓,松时就放,做不到安全生产常态化,结果是坑害企业,应当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三力戒“简单处罚”,只注重处罚、却忽视了处罚所起到的效果,对一些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人员,不仅仅要对其进行必要的处罚,更要让企业和当事人真正吸取教训,同时,还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让更多的人受到警示教育,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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