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聊城开发区对新办企业实行免费刻制公章
9月16日,记者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为落实“一次办好”改革,优化企业开办质量,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决定对新办企业实行免费刻制公章。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可选择入住开发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刻章企业免费刻制企业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开发区已实现企业变更全程无纸电子化登记,凡通过银行网点和政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设备领取变更后营业执照(含正副本)的,应将企业变更前的营业执照缴回原发照机关,未缴回的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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