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江苏灌南经济开发区四措并举开展环保治理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环保重点工作、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路口及人口聚集区张贴标语及悬挂横幅,进一步营造群众参与监督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环保工作的考核力度,把环境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与责任人管理考核挂钩,进行考核通报,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
三是实行约谈问责制度。对完不成环保治理任务或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约谈问责制,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要依法实施环保行政处罚,和停产治理。
四是加大巡逻执法力度。加强和完善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等手段,加大对工业企业偷排偷放和超标准排放、建筑施工扬尘、交通道路扬尘、车辆密闭运输等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对超标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排污单位依法顶格罚款、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产治理,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防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通报批评,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重点治理,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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