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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省市自治区政策法规

    关于加快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来源:沧州渤海新区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3:47 点击量:1337 字体: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沿海经济带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冀发〔2019〕15号)的安排部署,积极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推进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三六八九”工作思路,抢抓机遇,发挥港口、区位、空间三大优势,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沧州渤海新区城市功能定位,推动“以城定港、港城融合、产城共兴”。以港产城科学有效融合发展为主线,做好沧州黄骅港转型升级、临港产业聚集、黄骅新城建设“三篇”文章,着力打造成河北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样板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把创新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建设,破除制约创新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激活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高点定位。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时代风韵、滨海特色理念统筹谋划,建设现代化滨海新城,统一全域规划管辖,有效推动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管理。

      ——坚持陆海统筹。统筹陆海资源配置,加强与冀中南及中西部地区经济互动,引导优质要素聚集,实现港产城及腹地高质量融合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对标对表国内外沿海发达地区,高水准谋划好港产城现在和未来,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打造全省开放发展新高地。

      ——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调整优化城市和产业功能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港口、绿色产业、绿色新城。

      (三)发展目标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省2.5个百分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到2022年、2025年分别达到95亿元和140亿元。

      黄骅港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雄安新区出海口,到2022年,吞吐量超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100万标箱,内外贸航线数量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到2025年,集装箱吞吐量达200万标箱,滚装汽车20万辆,内外贸航线数量在2022年基础上再翻一番。

      现代化临港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壮大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绿色石化及新材料等新动能、培育通用航空新引擎,为港口发展提供货源保障,为城市扩容提供支撑。到2022年,研究与开发(R&D)支出占GDP比重达2.0%;到2025年,研究与开发(R&D)支出占GDP比重达2.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保持年均增长15%以上。

      现代化滨海新城初见雏形。高起点规划建设全域2400平方公里的绿色智慧新城。到2022年底,城区聚集人口55万人,建成区面积70平方公里,全域城镇化率达到70%;到2025年,城区聚集人口70万人,建成区面积80平方公里,城镇化率达到75%,蓝绿空间占比达到50%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产业发展和腹地需求,推动黄骅港转型升级

      1.拓展港口规划范围。落实《黄骅港总体规划》要求,统筹推进港口规划、建设与经营管理。在综合港区一港池西侧规划建设汽车滚装和客滚邮轮码头。开发三港池建设专业化集装箱码头及作业区。适时启动邮轮码头规划研究,远期谋划建设国际化邮轮母港。

      2.完善港口功能体系。加快集装箱、滚装、液化天然气等15个专用型码头建设和前期工作。加快综合港区20万吨级航道改造提升工程和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工程建设,加快锚地、抛泥区选划。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加快8条铁路专用线项目、油品管道及皮带管廊规划建设。

      3.建设生态“绿色港口”。提升港口技术工艺及节能节水控污水平,加快建设污废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岸电设施建设及使用,推进港口船舶油污水分离、转移和处置。建立常态化科学防控近海污染机制,推进绿色循环低碳港口建设。

      4.建设国际贸易大港。加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大通关模式。加快智慧港口和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动港口全面降低口岸通关成本。全力支持黄骅港综合保税区申报。积极申报集装箱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和水果、水产品、木材等指定口岸,推动冷链物流发展。积极布局内陆港、海外仓,完善保税、交易、金融等贸易服务功能。

      5.深化港航协同发展。推进与天津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深度合作,布局与发展黄骅港内外贸航线。加深与国内外知名船公司合作,开通黄骅港至天津港的集装箱“海上巴士”和黄骅港至宁波舟山港的集装箱“海上快线”。加快完善金融租赁、航运保险、信息服务等服务功能,发展无船承运、船舶租赁等新型业态。

      6.促进港口与腹地联动。依托朔黄、太中银、邯黄三条铁路干线,加强与地方政府及铁路公司合作,通过轻资产运营模式,沿“三线”规划布局20个内陆港。拓展“三线”货源,抓好返程货源组织,实现“钟摆式”运输。加快集装箱海铁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构建以多式联运为中心的港口商贸物流体系。

      (二)依托港口转型和城市扩容,做大做强临港产业

      7.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制定落实全省绿色化工产业调整优化布局方案,引导绿色石化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向渤海新区聚集。对不符合规划的“小而散”园区及时搬迁退出。严格项目准入制度,确保新建产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达到国家级开发区标准。

      8.超前布局先导性产业。瞄准国际贸易短板产业,重点发展智能汽车、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智能教育、智慧医疗、生命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倾全力在渤海新区布局1~2个先导性产业,引领带动产业大变革。

      9.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向生物制药、医药制剂、现代中药等价值链高端迈进,向配方食品、医疗器械等大健康领域拓展,全力打造国家新型特色原料药基地。引进通用飞机和工业级无人机整机制造,延伸引进大型客机改装货机、航空零部件配套制造。做强北汽黄骅新能源汽车基地,大力攻关制造及相关装备工程技术,带动一批无人驾驶、车载智能网联等智能化高端装备项目。

      10.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化工向化工新材料方向发展,推进航天长征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中海油油砂加工基地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合成橡胶、合成纤维、聚碳酸酯、特种树脂等高端化工制品,打造全国重要合成材料基地。推进冶金和装备制造产业提档升级,鼓励重型装备制造、成套装备、海工装备、轨道交通、特种设备等适港产业向渤海新区聚集。

      11.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集装箱物流园、综合物流园等项目建设,构建“十大交易中心”,先期启动铝矾土交易中心,积极争取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布局渤海新区。积极开展对非进出口贸易,打造黄骅港对非商贸物流中心。加快主题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滨海渔村游、中欧风情游、工业游等旅游新业态,推动恒大文旅城、沧海文化风景区等重点项目,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三)立足提升配套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现代化滨海样板城市

      12.坚持规划引领。对标雄安新区,积极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按照 “一主多组团”城市布局做大黄骅市区和中捷城区,带动整个黄骅新城建设,唱好新时代沧州“双城记”。科学编制黄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范围覆盖渤海新区,与全省“三边”重要功能区及重点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先行打造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高质量编制样板。启动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各项导则标准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

      13.严格规划管控。牢固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理念,强化规划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14.突出滨海特色风貌。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成果,规划建设面向中东欧为主的全面开放新城、滨海特色的繁荣宜居新城、创新发展的绿色智慧新城。坚持职住平衡理念,城市中适度布局高端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绿色产业,构建布局合理、小街区、密路网的城市格局。

      15.提供优质共享公共服务。健全完善教育、医疗、交通、文化、体育等功能,与城市人口规模、分布相匹配,形成与沧州主城区功能互补、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统筹建设“四馆一中心”等公共服务项目和运动休闲场所,加快包括教育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在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构建绿色智慧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政府投资及公共建筑全面执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推进装配式、可循环利用建筑发展,超前布局5G应用基础设施,打造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体系。保留现状湖泊、坑塘等水体,形成“七横八纵九湖”的水系网;以生态绿地廊道建设为纽带,加快大型郊野生态公园、大型综合公园及社区公园建设。

      17.发展壮大高端服务业。建立与港口、产业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明确城市商业、文化、产业等功能分区,以市场手段推进航运、科研、金融、商贸、现代服务等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国内重点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在渤海新区建设企业大厦或研发基地。

      18.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成“九路三互通”、“七河一堤”等先导工程,形成完整城市框架。依托南大港湿地,按照海绵城市标准,打造城市排水防涝调控系统和智能城市水文系统。拓展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市政综合管廊系统和综合防灾设施。

      19.构建高效便捷交通体系。推动津潍铁路、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建设,在黄骅新城分别设站,培育高铁经济圈,打造城市经济增长点和活力中心。加快建设国道G307、G337、G228、G205等干线公路。新建沧州运输机场,扩建改造中捷通用机场,融入京津冀机场群协同发展。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

      20.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鼓励高校优先在渤海新区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重点推进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沧州技术转移中心等建设。争取院士工作站、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认证中心落户渤海新区,争创第二批全国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

      21.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年均新增20家以上。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质增量工程,全面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均新增100家以上。实施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

      22.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推进北京科创园渤海新区产业基地、中科院微电子产业园建设,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中试服务平台、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承接智能制造、无人驾驶、无人机等尖端制造业中试产业,实现“京津雄研发、渤海新区转化”,打造国家级中试基地。

      (五)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

      23.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河北省“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协同发展,高标准建设京津产业转移合作先行区。用足用好生物医药异地延伸监管政策,鼓励医药产业向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集中。协调京津及省内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向渤海新区转移,建设中国北方重要的汽车制造基地。加强与央企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加快航天火箭研究院等项目建设。落实与天津滨海新区合作协议,推进共建园区。

      24.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持续办好“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及进口商品博览会,提升中东欧等国别产业园能级和水平,打造我国与中东欧合作的先行区和集中承载地。搭建面向日韩等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开放合作平台,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境外龙头企业,打造外向型制造业生产基地。加强与南非、澳洲、拉美在大宗商品和基础原材料领域合作。

      25.推进与雄安新区合作共赢。打造雄安新区制造业协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清洁能源保障基地,做好新型建材、绿色农副产品配套服务,实现融合发展、配套发展、错位发展。加快推进雄安新区通港城际、客货铁路、高速公路和快速路建设。

      三、政策支持

      (一)理顺渤海新区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原则,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经验做法,整合渤海新区现有行政资源,建立行政区,直接管理功能区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功能区负责经济建设,快速推进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国家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开发区、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先在渤海新区推广和试验。雄安新区相关创新政策,条件成熟时依照规定程序优先在渤海新区借鉴推广。落实渤海新区市级审批、管理、行政执法权限,并赋予部分省级审批权限。

      (三)继续给予财政金融支持。继续延续促进沿海港口集装箱运输发展等已有政策。在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给予新增政府债券倾斜支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保险、金融租赁等机构向渤海新区聚集,引导向渤海新区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渤海新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渤海新区争创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四)创新引才引智机制。制定、完善和落实引才引智激励政策,有计划地引进一批急需高层次人才,制定更加灵活的高级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机制。支持全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向渤海新区布局。鼓励省市经济部门优秀干部到渤海新区挂职锻炼。

      (五)支持参与环境容量指标交易。优先保障渤海新区重点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交易、现役源倍量削减替代政策,对于沧州市不能解决的总量指标,支持跨市交易解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沿海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有关重大事项、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进行总体指导和协调。

      (二)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趟清”、“不见面”审批,探索推行投资承诺制、项目容缺承诺制,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三)严格责任落实。沧州市及渤海新区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督导推进,细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省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协助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认真落实并继续创新完善省级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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