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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消费扶贫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江苏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 朱洪萍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5日 10:42 点击量:610 字体: 分享:

      消费扶贫,就是鼓励消费者购买来自贫困主体的产品和服务,让贫困主体籍此增收、脱贫和致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而消费扶贫,是有效落实这一要求的扶贫方式。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2019年年中,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关于运用振幅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除了国家级的这些重大决策外,各地区、各行业也纷纷制定政策,积极开展消费扶贫,成效显著。至此,消费扶贫已经从探索阶段的以“村口到门口”为主要形式转化为推广阶段的以“企事业单位集团采购”为主要形式。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仅东部地区采购、销售结对地区特色农产品共计84.36亿元。

      当前,消费扶贫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关注:一是消费扶贫的效益有待提高。一方面,贫困地区的农业往往小而散,没有规模;另一方面,贫困地区生产管理比较落后,产品质量不高,品种不对路,加之供应链比较落后,导致贫困人口的收益并没有因消费扶贫而大幅度提高,消费扶贫的效益有待提高。二是消费扶贫的方式有待精准。消费扶贫资金的预算化管理、采购任务的政策性要求以及产品质量的规范性标准约束着消费扶贫只能是“有什么买什么”而不是“买什么产什么”,消费扶贫亟待科学化、精准化。三是消费扶贫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当前消费扶贫,更多是通过对接消费、对接市场,帮助贫困主体解决“卖得掉”的问题,然而还需更多通过以消费促生产的机制,帮助贫困主体提升产品质量和价值,优化贫困地区的交通环境、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解决“卖得好”、“卖得久”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期机制。

      为此,建议:

      1、提升消费扶贫效益化。一是提升贫困人口素质技能。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开展各类劳动技能帮扶, 以定制化方式按需输出劳动技能,因地制宜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水平;引入社会力量,到贫困地区进行休闲农业等方面知识的宣讲,组织农民进行学习,开阔视野;定点开展网络技能培训,加强贫困地区网络使用的普及和推广,帮助开拓网络销售渠道,与消费者实现有效对接。二是畅通供销渠道。加大贫困地区网络、物流的“降费提速”力度,改善电商基础设施条件;进行全方位的社会化对接,比如各大电商平台开办的扶贫频道、众筹频道,国务院扶贫办指导的中国社会扶贫网等;拓展众筹、领养、预售、定制等营销方式,加速与消费扶贫融合,大力实施认购产品、领养树木、入股经营、体验生态等项目;强化对接,通过预付一定生产资金、指导成立合作社、入股联营等形式,指导贫困户订单化生产,批量化供应。三是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产品”转变为“产业”,增加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环境优势、资源优势,将贫困地区优质、无污染、原生态的产品通过“特色产品”带动“特色产业”发展;建立品牌意识,形成“一县一品”和“一村一品”,通过做大品牌带动质量提升;改进从田间地头到居民餐桌的全供应链体系,推行质量可追溯体系,提高体验感。

      2、实施消费扶贫精准化。一是实施精准帮扶。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上;发挥党委政府的作用,为消费者和贫困户建立供需对接渠道,以销促产,满足从订单农业、农产品认种认养、到乡村租赁“微田园”自己生产等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消费共享平台、产销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农产品产销精准对接,实现以产定销。二是拓展线上线下交易。对接物流、电商等,打通消费扶贫“最后一公里”;引导消费者既可通过网络线上平台或从线下贫困村、扶贫合作社、乡镇集市等处购买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也可以通过参与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形式购买旅游产品、劳动服务,以市场消费的形式帮助贫困户拓展收入来源。三是广泛宣传发动。挖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集团消费潜力,调整采购结构,鼓励机关单位举办扶贫爱心集市活动,并明确每年以一定的采购量采购贫困户的农产品;鼓励商贸企业在超市、供销点设立扶贫农产品专区专柜,定期组织消费扶贫专场集市;研究制定相关激励办法,鼓励单位或个人以单位长期定向认购、单位临时团购、订单式生产认购、个人爱心认购、参与贫困地区“共享农庄”、协助购销对接等模式参与消费扶贫。

      3、促进消费扶贫长效化。一是完善流通体系。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善乡村道路内部网络体系以及与县级路网的接驳等;加大流通基础设施供给,增加贫困地区仓储设施,培育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等;构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流通网络体系,以供销社为主导,以大型电商平台企业和流通骨干企业为辅助,建立从城市到乡村、从“农田”到“餐桌”的一站式双向流通渠道。二是创新对接模式。鼓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机构与贫困地区建立“农餐对接”“农企对接”“农社对接”等模式;支持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及电商平台企业设立扶贫专区,可采取产品预售、产品定制等方式,实现精准营销。三是加强精准监管。加强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保障贫困地区销售产品或服务获得合理收益;强化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建立从产地到销地的全链条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贫困户农产品质检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对贫困户的农产品建立检验机制,确保消费扶贫健康长远发展。四是建立宣传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消费扶贫长效利益机制和激励机制,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并在税收、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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