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国开发区
  • 协会服务
  • 中国开发区协会
  • 投稿

    收藏

    微信
    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加入QQ
    交流群

    留言

    《中国开发区》

    打开菜单

    收起菜单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省级开发区动态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全力做好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来源: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郝悦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 10:19 点击量:648 字体: 分享:

      为切实做好园区企业员工返岗复工工作,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按照相关要求,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全力做好园区企业复工复产及人员返岗工作。

      一是做好员工返程前准备工作。企业须提前告知员工做好返程相关准备工作,对湖北省等重点疫区企业员工,在当地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一律不得返岗。对重点省区企业员工和其他地区返岗员工,须提供返程出发地社区(嘎查村)、基层医疗机构出具的春节假期期间活动史情况和健康证明。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相关症状者一律延迟返岗。

      二是加强返程途中防护。企业要开展返岗引导,分省份、分时段、分车间、分岗位有序组织员工返回,同时,统筹考虑住宿安排能力,避免同一时段员工大规模集中返回。

      三是准确摸排返岗员工信息。企业要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详细掌握每名计划返岗的员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及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并安排好员工住宿事宜和隔离场所,设置好单独隔离观察区域,配齐配全隔离人员生活防疫必需品。

      四是企业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是企业复工、复产实行严格的申请、批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复工、复产。企业将复工、复产报告和相关资料先对应报给疫情防控网格化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汇总后报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审核后报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盖指挥部章后企业可复工复产。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局
    内蒙古开发区协会山西省开发区协会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天津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与外包产业联盟湖南省开发区协会安徽省开发区协会江苏省开发区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北京市开发区协会山东省开发区协会福建省开发区协会广东工业园区协会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南都网联合早报网凤凰网和讯网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网易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光明日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中国国际投洽会绿色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 政府部门
  • 行业协会
  • 新闻媒体
  • 友情链接
  • 留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