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全面推进“阳光排放口”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对废水排放企业的监管,规范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实现废水排放阳光监督管理,近期,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在园区涉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阳光排放口”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对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水管道排查力度。全面排查园区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厂区内雨水和污水管道分布情况,完成合流、错接、漏接管道的整改工作,并对整改后的雨污管道走向进行分类标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和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二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雨水和污水阳光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全面排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所有向河、湖等地表水体排水单位的雨水和污水排放口设置情况,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入河湖排放口设置的相关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排水口水质要求,有序推进非法排放口规范和取缔工作,完成合法排放口“阳光排放口”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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