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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法规 开发区政策法规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15:12 点击量:996 字体: 分享: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为深入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全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和先导区,强化全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使命感、紧迫感,集聚创新资源要素,集成创新政策措施,奋力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科技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

      创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努力在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打造园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思想,压实责任。瞄准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目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使命担当,凝心聚力、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务求实效,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2、聚焦关键,重点突破。坚持问题导向、发展导向、需求导向,紧紧抓住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关键问题、核心环节,创新思路举措,寻求重点突破,不断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

      3、创新驱动,引领发展。努力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以提升科技创新“浓度”来提升经济发展“密度”和产业规模“吨位”,努力探索创新发展的新路径。

      (三)主要指标

      今后三年,是园区科技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奋进,努力实现重点指标翻番的三年。

      创新主体快速壮大。三年累计新增科技招商项目2800家、累计新增瞪羚及瞪羚培育企业超1000家,独角兽企业总数达14家、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2000家。

      研发水平显著提升。三年累计新认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80家,2021年税务部门备案企业研发投入超170亿元。

      高端人才不断集聚。三年累计新增省级以上人才100人、累计新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人才超120人、累计新增园区科技领军人才超800人。

      创新活力持续迸发。2021年三大新兴产业产值达2800亿元、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60亿元;2021年PCT国际专利申请数达1000件、发明专利申请数达10000件,三年累计新增海外注册商标数60件。

      创新平台量增质升。三年累计新增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中心)15个、累计新认定省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超40家。

      重点任务

      (一)加大培育力度,做强高层次创新型企业集群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一号工程”。以培育扶持自主品牌企业为抓手,量质并举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争当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区。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培育机制,着力布局高企成长转化后备梯队,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尽快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聚焦“科创板”,加强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为高新技术企业开辟上市绿色通道。激发企业高速成长潜力,集聚各类资源支持企业加快成为爆发性强、竞争优势突出的瞪羚企业。遴选一批规模大、带动性强的龙头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集成支持,加快培育出更多代表园区形象、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独角兽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财政局、金融管理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科技招商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支持企业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创新策源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促进企业持续创新。加大园区研发后补助支持力度,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努力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全覆盖,不断提升园区R&D占GDP比重。引导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和长远发展建设研发机构,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实现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财政局、税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

      3、加快孵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多元化孵化载体建设,激发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打造全国创新创业孵化的先锋区。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的接力式企业孵化和培育体系。探索政府与大企业共建创新创业载体的工作机制,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落实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涌现。(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科信局、规建委、国土环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消防大队、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

      (二)强化技术攻坚,提升新兴产业技术支撑水平

      4、突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立足国家战略布局,加强产业创新攻坚,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技术创新主导区。结合园区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需求,瞄准主攻方向,在分离纯化、创新药物、生物技术、芯片设计、量子点显示、多点触控、纳米微球和低碳纳米材料等关键和“卡脖子”领域,实施若干攻关项目,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及省级重大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共建研发基地、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等方式,有效利用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加强以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的开发,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产业创新中心)

      5、加快建设重大创新平台。把握新一轮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机遇,积极申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打造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节点。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世界科技前沿,利用“大院大所”集聚优势,努力争取和建设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引领发展的重大创新平台,抢占创新发展制高点。积极争创国家级生物药大分子产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全力支持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二期、国家细胞应用科学设施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中科院空天信息研究院苏研院、上海药物所苏研院等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产业创新中心)

      6、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区域协同机制,推动重大原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努力在重点领域成为全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引领区。学习借鉴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理念经验,探索科技成果产业化新机制,尝试“研发为产业、技术为商品”的新型经济模式,加速推动转化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引导支持企业与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从创新资源的“磁场效应”向创新驱动的“产出效应”转变,不断提高技术合同交易金额。发挥市场筛选可转化成果、判断技术成熟度的重要功能,推动成果拥有者与成果承接者有机结合,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创新中心)

      (三)突出开放创新,提升创新资源全球配置能力

      7、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国际创新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构建以园区为核心的全球创新枢纽。充分发挥园区国家级境外投资服务示范平台作用,推动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间的科技合作,在东西互济、陆海统筹的全面开放格局中促进产业进步与科技创新。支持跨国公司、海外学术和科研机构在园区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走出去”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其它创新资源。加快中国科协(苏州)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快在世界主要创新源地布局一批海外创新中心、海外离岸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科技招商中心)

      8、实施知识产权国际化战略。更好发挥中国和新加坡国际合作优势,积极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国际化运行机制,打造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样板区。大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加快形成拥有核心技术优势的知识产权大户企业。改进政策支持模式,加大对授权发明专利的奖补力度,提升高质量、高价值专利创造能力。鼓励企业开展国际专利布局,支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开展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商标国际注册,突破技术和贸易壁垒。加快建设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及园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构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科信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产业创新中心)

      9、汇聚全球高端领军人才。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不断创新引才、育才、用才机制,打造全球顶尖人才栖息地。聚焦科技前沿和产业领域,紧抓招商引才源头,将科技项目招商与人才引进紧密结合,有计划地与国内外重点地区主动对接,切实提升人才和项目引进门槛,重点引进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技术、能够提升产业整体水平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团队项目。继续创新人才政策体系,积极实施接轨国际的人才政策,持续优化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探索更有力度的支持模式,面向全球引智纳才,引进一批“产业结构优、科技含量高、行业地位前、亩均效益好”的优质科技项目。探索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倾斜性人才政策,推动创新人才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组织部、科信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科技招商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创新中心)

      (四)推进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生态体系

      10、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打造更加开放、机制灵活的改革先导区。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扩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科研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创新政府采购机制,探索通过政府采购、首台套等方式,推广应用自主创新产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模式,通过“拨改投”“投贷联动”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开展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退出试点,探索投资收益最大程度让渡创新创业团队的股权基金退出模式。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科技企业“白名单”,引导银行类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探索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对名单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主动授信。(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科信局、财政局、国资办、金融管理局、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创新中心)

      11、持续优化科技服务体系。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打造国家科技服务体系示范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加快建立“一网通办”机制,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面向已供地项目,加大规划报批、开工建设等各项协调、辅导和服务力度,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竣工、快投产。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资源配置体系,将土地、载体、政策等各类硬件、软件资源向高科技企业倾斜,推动科技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各功能区、经发委、科信局、行政审批局、规建委、国土环保局、财政局、税务局、消防大队、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科技招商中心、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12、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建设“敢于冒险、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塑造理解和支持创新创业者的社会氛围,打造开放包容、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乐园。建立荣誉激励机制,定期举办园区“科技嘉年华”等活动,为科技工作者、创业者、企业家、科技人才等创新主体颁发科技贡献奖项,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围绕三大新兴产业,举办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关注度、产业带动力的博览会、学术会议,促进产业盛会的常态化、品牌化和国际化。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创新创业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降低创新创业者试错成本,解除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各功能区、宣传部、科信局、劳动社保局、科技公司、生物公司、纳米公司、产业创新中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园区科技创新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相关政策制定、重大问题解决和重要工作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信局,各功能区、各部门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实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

      (二)加强资金支持

      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研发投入等方面,加大科技创新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科技创新,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投入体系。

      (三)加强督查考核

      在科技创新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全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功能区、各部门按照合理分工、紧密配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确保目标责任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奖惩措施,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在促进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5年来,园区始终以先行先试的勇气勇立改革开放潮头。当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逐步转向高质量发展,这块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以一份《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点亮了迈向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道路,也明确了自身肩负的新历史使命——在国家对外开放格局中发挥“先行”作用,在国家的自主创新体系中发挥“带动”作用,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交汇点建设中发挥“示范”作用,在长三角一体化中发挥重要“节点”作用。剑指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园区正重新出发,在新的历史方位中朝着自己的“坐标”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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