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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国家级开发区动态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正式获批

    来源:合肥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6日 09:53 点击量:684 字体: 分享:

      日前,国务院正式复函安徽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批复同意合肥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这标志着合肥出口加工区正式成为对外开放层次高、政策优惠、功能齐全、通关快捷、区位优势明显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合肥出口加工区于201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12年8月封关运作,区内吸引了联宝科技、海晨仓储等数十家加工贸易及仓储物流企业入驻。其中,联宝电子在2018年居中国出口企业200强第32位、中国计算机出口10强第9位。2018年,合肥出口加工区在全国出口加工区进出口总额排名中居第3位,完成进出口总额68.69亿美元,同比增长49.2%,进出口总额占省、市进出口总额比重分别达10.9%、22.3%,已成为省、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合肥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促进省市开放经济发展,为安徽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做出更大贡献。

      综合保税区作为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近年来加快向中西部地区布局并持续整合优化提升功能,为承接产业转移、稳定发展对外贸易和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整合优化后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1.4平方公里,东至高压走廊、南至云谷路、西至青龙潭路、北至铁路专用线,将享受现行综合保税区相关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除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另有规定外,境外货物入区保税或免税;货物出区进入境内区外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目前,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相关升级改造的建设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力争下半年通过国家部委验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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