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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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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武汉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5:25 点击量:1017 字体: 分享:

    武经开办〔2018〕75号

    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党政办公室

    2018年6月28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18〕6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务院规定的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经历的7个环节(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及备案、申领发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聘文件登记、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精简为4个环节(工商登记、公章刻制备案、涉税事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企业开办流程

      1.优化工商登记流程。将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在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登记、设立登记合并受理,实施“审核合一”工作机制,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精简为工商登记流程。(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2.优化公章刻制备案流程。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将刻制企业公章、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合并,由印章刻制企业一次办理。(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3.优化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将信息补录、税种核定、申领发票等步骤全部纳入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统一为办理企业涉税事项流程。(责任部门: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4.优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流程。鼓励企业依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衔接,精简为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1.压缩工商登记时间。在优化工商登记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企业名称比对系统、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程序,推进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将工作时间压缩至2.5个工作日之内。(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2.压缩公章刻制备案时间。在优化公章刻制备案流程的基础上,公布印章刻制企业目录,方便申请人自主选择,推行公章刻制在线备案模式,确保公章刻制、备案即到即办。将公章刻制备案工作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3.压缩涉税事项办理时间。在优化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流程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证合一”企业登记数据,统筹国税、地税业务受理流程,实现税种核定、申领发票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将办理涉税事项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4.压缩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在优化企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线下及时办结,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将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责任部门: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以前)

      (三)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1.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将企业开办的必备环节、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办理业务的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在企业申请设立登记前一次性清楚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根据需求选择性办理相关业务。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印发纸质宣传册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告知企业相关信息,方便企业及时、准确地准备申请材料,办理各项业务。(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之前)

      2.推行“一窗办理”机制。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整合工商、税务等受理窗口,实行申请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限时办结、数据共享的并行办理模式。同时,引导企业向印章刻制企业以及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同步申请,启动预审程序。(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之前)

      3.建立“一网办理”平台。大力提升“互联网+服务”水平,支持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将工商、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印章刻制企业、银行等办理涉企事项所需资料通过一个平台申请,并行办理、业务协同,实现“网上提交”“网上领照”“网上领票”“网上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应用,依托“多证合一”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之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局,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之前)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8年6月底以前)。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各责任部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研究制订全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方案,做好流程简化、服务优化、人员配置、专区开设、平台建设等准备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8年6—10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2018年10月底以前,区网信办负责依托“云端--武汉”开通企业开办网上服务平台。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实行线上、线下业务并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切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8年11—12月)。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各责任部门对该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各责任部门对评估反应的成效、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改善,优化工作流程,确保以优异成绩迎接上级部门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成立以管委会(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审改办(编办)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行政审批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保障专项工作整体有效推进。

      (二)强化技术运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并联审批,实现“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工作人员和自助终端,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政策措施,对改革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回应,让市场主体、中介机构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区行政审批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要对照国家统一标准的评价体系,开展试评价工作,找问题、促整改,不断提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效能。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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