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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我国重大疫情防控机制的几点建议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 10:41 点击量:818 字体: 分享:

      强化疫情防控空间治理机制、综合保障机制、信息传播机制、信息技术应用机制、医疗科学研发机制和后续支持机制,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打赢防疫阻击战,提升国家应急管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国家应急治理体系。

      新冠肺炎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及时有力有序开展各项应急防控工作,依法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疫情监察与控制一体化科学应急防控措施,各省区市也依法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形成了全国一盘棋的联防联动应急防控机制,成功遏制了疫情全国性快速扩散。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向积极可控方向拓展。回顾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艰难险阻和悲壮历程,针对现代社会疫情扩散快速、春节后人口再次大规模流动易引发二次扩散、国外疫情暴发可能带来疫情外部输入等严峻形势,特别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强化疫情防控空间治理机制、综合保障机制、信息传播机制、信息技术应用机制、医疗科学研发机制和后续支持机制,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机制,打赢防疫阻击战,提升国家应急管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国家应急治理体系。

      一、清晰认知现代社会疫情扩散特点,强化疫情防控空间治理机制

      传染病暴发的核心在于病毒的传染力度、人口聚集程度与扩散速度,传染源不受控制情况下,其传染总是以几何级数扩散。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感染人群规模和扩散速度超过2003年的SARS疫情,除病毒传染力强外,城镇化带来的人口集聚程度大幅度提高、现代化交通带来的人口扩散速度提升,是重要客观因素。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及时进行严密隔离,是抑制、阻断病毒扩散传播的根本措施、有效手段和首要任务。本次疫情暴发以来,各级政府采取的一系列重大隔离防控举措,对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抑制疫情扩散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包括湖北在内的全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但针对春节后返城产生的大规模、快速人口流动和国外疫情暴发带来的疫情输入,需在坚持全国一盘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空间防控重点,结合人员流动集聚方向和城乡治理基础,以“点+圈+网”为核心,强化疫情防控空间治理机制,防止形成疫情二次扩散。

      一是围绕疫情源头抓好“防控点”。继续加强疫情源头地区的严格管控。坚决避免人员外流,防止疫情再度扩散。着力做好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围绕人口空间流动集聚方向抓好“防控圈”。结合我国人口从乡村向小城镇、中小城市向大城市、都市圈、城市群周边地区向中心城市流动集聚的特点,集中力量,减少人群的大规模聚集和城市网络圈层移动,加大重点城镇、大城市和中心城市以及其周边地区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力度。

      三是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基础抓好“防控网”。以城乡基层为重点,把疫情防控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治理中,建立和完善包括疾控部门、医疗部门以及社区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合作体系,严控输入性病例,分割疫情传播链,厘清新病例源头,及时采集防控信息。特别是国外部分地区和国家疫情正在迅速扩散,需要充分发挥好“防控网”的作用,严格筛查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人员,把好防止国外疫情输入的关口。

      二、以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和物资供需匹配能力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综合保障机制

      2006年颁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各级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保障体系与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但本次疫情表明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保障、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不足,供需匹配问题较突出。短期内,应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以提升医疗物资供需匹配能力为重点,统筹生产、需求、流动、分配各个环节,增强综合保障水平。长期看,需总结本次疫情防控暴露的问题,切实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能力、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度。

      一是全力保障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供应。不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作延长假期的“一刀切”规定,鼓励相关企业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开工,在保障安全和卫生防护的条件下,扩大产能、保质保量的保障医疗物资供应。

      二是明确医疗物资需求层次。明确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科学使用医疗防控物资的标准,重点保障一线医护工作者的医疗物资需求。

      三是加快医疗物资物流速度。充分利用很多省区市的城际运输乃至城区公交停运的有利运力条件,避免“运动式”封路设卡,组织物流企业、社会组织等,利用自身渠道,加快配送医疗救援的物资和基本民生需求的物品。

      四是做好“最后一公里”的医疗物资分配。严堵医疗物资截留、调用、积压的风险口。减少医疗物资中间调配环节,建立医疗机构与物资供应方(包括各类基金会、企业等)的直接供需对接机制。

      五是稳定和规范市场秩序。要保障民生基本需要,确保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同时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是切实构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医疗能力与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长效机制。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参照军队预备役机制,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切实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机构;建立跨区域协作应急救治制度。

      三、以建立高效、公开、客观的信息渠道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信息传播机制

      大规模疫情暴发容易造成社会恐慌心理,快捷、可靠的信息是抑制疫情扩散最好的“消毒剂”,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强心剂”。

      一是建立有效的疫情信息直报机制。改革完善传染疾病和公共安全危机事件信息申报机制,切实发挥好网络直报系统的作用,建立起疫情防治基层机构信息直接上报国家应急机构的机制,在相关法规中明确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隐瞒、阻扰、干预、延迟新发现病例直接上报的法律责任和惩治条款,从制度上遏制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干预信息上报的问题。

      二是完善重大疫情信息公开机制。将疫情信息发布权下放到疫区市,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疫情,回应社会关切。将重大疫情信息公开与《传染病防治法》修订结合起来,明确地方党政首长为辖区疫情信息公开主要责任人。

      三是健全公共舆情引导机制。对于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信息,应以科学和法律为标准,加强业内专家在信息分析与防护咨询方面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公开、法治化渠道,以正确的信息引导社会。同时建立疫情防治举报的保护和奖励制度。

      四是完善媒体报道和监督机制。支持媒体主动监督疫情,提升公众公共健康素养,拓宽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增强公众认识力和判断力。

      五是加强疫情信息国际沟通机制。在世界卫生组织将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列入PHEIC(国际关注突发卫生事件)的情况下,我们需要更加积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的国际交流合作,从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重点国家和地区通报疫情数据,推广疫情防控案例,沟通疫情防控医疗信息,展现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四、以提升防控工作质量与效率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技术支撑机制

      当前我国信息化发展水平已经达到较高水平,在智慧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疫情防控信息化技术基础。但从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操作层面看,相关信息技术应用仍然不足。应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机制,充分发挥我国积累的信息技术优势,“让机器多干活”,减少过度动员社会资源而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社会负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一是推动“不见面防控”。在疫情防控中,广泛采用智能设备并利用信息技术平台,减少“人与人”直接接触,开展信息填报、数据采集、统计分析、会议研讨等工作,最大限度切断疫情扩散传播链。

      二是加强互联网医疗救治。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统计和预估医疗机构就医饱和度和就诊人员的动态变化,引导和安排涉疫人员根据交通距离、疫病程度和医疗机构饱和度就诊、留观、隔离或咨询。利用互联网及视频创造的条件,进行相关医学检查和隔离观察。同时统筹资源富集与资源稀缺的医疗机构,跨省、跨市、跨区开展定向对接,通过网络远程进行合作诊治。

      三是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头部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利用腾讯、阿里、百度等在电子商务、即时通讯、移动支付等领域积累的大数据资源和研发能力,将疫情防控的人流动态、物流保障、信息流分析等设定为主要应用场景,提升疫情防控的前瞻分析和精准预判水平。

      五、以推进防控与科研结合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医疗科学研发机制

      疫情防控不仅需要物理空间隔离,更需要妥善救治病患,加强药物研发。

      一是继续加大医学研发投入。统筹国内外科研力量,科学论证病毒来源,尽快查明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密切跟踪病毒变异情况,加快治疗药品和疫苗研发,提高医疗救治效果、降低死亡率。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相比2003年的“非典”,科学家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研究和理解更加深入,但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这种全新病毒传染病,相应药物和疫苗从启动研究到量产不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保持战略定力,避免盲目追求研发速度而给国民健康带来更大损失。

      二是组建医学协同研发平台。加大国家层面的统筹力度,以重大问题为导向,结合疫情防控需要,整合流行病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和基础医学研究资源,凝聚科研队伍与疾控及临床队伍,组建协同研发平台,做到信息和研究成果的有效共享,形成合力共同防控疫情。

      三是做好长期的科学和医学准备。21世纪以来,“非典”、H5N1流感、H7N9流感等各类传染性疾病,已经频繁出现并呈现暴发性特征。为更好地加强疫情防控,保障长期公共安全,我国需要平衡短期应急与长期防控的关系,进一步建立稳定和常态化人才、资金、政策投入机制和宽容的医学研发环境,加强生物学、医学、药学基础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医学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结合人类传染病发展规律和国民健康发展需要,做好长期的科学和医学准备。

      六、以成本与风险评估为重点,强化疫情防控风险评估机制

      从历史经验来看,传染性疾病疫情传播具有周期性,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的疫情防控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成本和形成风险也有所不同。因对新病毒认识需要较长过程,疫情防控中早期难以准确把控疫情发展趋势与规律,只能采取“一刀切”的严格防控举措,但在疫情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有了基本把握后,应尽早采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以科学的疫情研判为基础,建立动态疫情风险评估与跟踪分析机制。

      一是加强疫情研判分析能力,构建科学的疫情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肺炎监测能力,在对新发传染病或不明原因肺炎病源、病原体、传播特点进行及时、准确研判基础上,组织设立专业风险评估与分析机构,利用国家权威部门数据,做好历史成本测算、预期投入估计、风险影响评价等,为疫情防控和后续工作开展提供科学支撑。

      二是做好政策储备。根据成本和风险评估结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资源禀赋和承受能力,要密切监测疫情扩散和经济运行状况,聚焦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形成“政策箱”。

      三是注重战略规划衔接。将新冠肺炎疫情成本和风险评估,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和“十四五”规划编制结合起来。在“十四五”规划中,更加强调对非经济类重大风险的研判。提高财政支出中医疗等民生支出占比。完善重点传染性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应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城乡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共管理与人力资源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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