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国开发区
  • 协会服务
  • 中国开发区协会
  • 投稿

    收藏

    微信
    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加入QQ
    交流群

    留言

    《中国开发区》

    打开菜单

    收起菜单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前沿观察

    化工园区如何认定、命名、管理?四川出台征求意见稿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0:52 点击量:175 字体: 分享:

      日前获悉,四川省经信厅牵头对《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四川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化工园区拟命名方式为:行政区+片区所在地地名(或字号)+化工园区。拟申报认定为化工园区的产业园区应满足14个条件。园区管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园区对外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论证等工作,并根据需要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防止安全风险集聚。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编制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等方面进行明确。

      被取消化工园区认定的,拟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并按有关要求严格督促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应依法关停并转,园区予以转型。

      未认定为化工园区的化工产业集中的园区,拟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按属地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严格产业项目准入,对照化工园区认定条件和标准,加强建设和整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局
    内蒙古开发区协会山西省开发区协会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天津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与外包产业联盟湖南省开发区协会安徽省开发区协会江苏省开发区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北京市开发区协会山东省开发区协会福建省开发区协会广东工业园区协会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南都网联合早报网凤凰网和讯网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网易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光明日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中国国际投洽会绿色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 政府部门
  • 行业协会
  • 新闻媒体
  • 友情链接
  • 留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