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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 提升开放水平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13:30 点击量:352 字体: 分享:

      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新闻发布会19日在昆明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将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开放平台作用,着力提升开放型园区外贸发展水平,打造开放型园区吸引外资主阵地,推动开放型园区开放合作联动发展,推动开放水平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

    360截图20230120133059135.jpg

      近日,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下称《三年行动》),深入落实产业强省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开发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集聚、增长引擎、创新平台、开放高地的作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陆晓龙介绍,《三年行动》提出“到2025年,开发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全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较2021年翻一番、超千亿元开发区数量较2021年倍增、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制定了党建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主导产业提升、软硬件设施提升、创新能力提升、开放水平提升和要素保障提升等7个有针对性的行动任务。

      《三年行动》提到,在开放水平提升上,将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开放平台作用,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积极吸引利用外资,支持申报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积极开展园区结对共建。

      “开发区是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和对外开放的主阵地。”云南省商务厅副厅长寸敏介绍,目前,云南省已初步形成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引领,昆明、曲靖、嵩明杨林、蒙自、大理、昭阳、宣威、祥云、水富、腾冲10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带动,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1个跨境经济合作区为重点,昆明、红河2个综合保税区,瑞丽、畹町、河口、临沧、麻栗坡、孟连6个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姐告边境贸易区为支撑的全方位、立体化开放平台体系,在云南省发展外向型经济中发挥了引领和带动作用。

      寸敏表示,接下来,云南将落实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提升开放型园区外贸发展水平,着力打造开放型园区吸引外资主阵地,着力推动开放型园区开放合作联动发展,大力发展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推动开放水平提升行动取得新成效。

      《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主要内容如下:

      针对全省开发区党的建设有待加强、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主导产业还不突出、软硬件环境不够优化等问题,《三年行动》提出“到2025年,开发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优化、公共基础设施全面升级、全省开发区营业收入较2021年翻一番、超千亿元开发区数量较2021年倍增、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的目标,制定了党建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主导产业提升、软硬件设施提升、创新能力提升、开放水平提升和要素保障提升等7个有针对性的行动任务,明确了任务目标和责任部门。

      一党建质量提升行动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常态化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统筹全省干部资源选优配强开发区领导班子,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体制机制创新行动

      优化管理体制,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权责关系。创新运营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

      三主导产业提升行动

      选准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招大引强,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建立合作招商、飞地招商机制。首批选择安宁、昭阳、沾益、禄丰、泸西、砚山、祥云等地7个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较好的省级开发区制定“一园一策”支持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力打造千亿级省级园区。

      四软硬件设施提升行动

      加快补齐园区基础设施短板,适度超前建设水、电、气等基础性生产配套设施。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合理布局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配套设施。打造一批智慧园区和零碳低碳园区。

      五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引导企业设立各类研发机构,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培育创新型企业和创新人才。

      六开放水平提升行动

      充分发挥国家级经开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开放平台作用。放宽外商设立投资性公司条件,积极吸引利用外资。支持申报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积极扩大对外贸易。积极开展园区结对共建。

      七要素保障提升行动

      强化土地、用能保障,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处置,优化新增用地供给,优先保障度电增加值高的工业项目用电。创新项目审批监管和投融资模式,探索开展“容缺+承诺”审批改革试点,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强化债务风险防控防范,逐步消化解决园区债务负担,严控新增债务风险。

      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鼓励干事创业、强化监督管理和强化督导落实5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实行全省开发区“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评估、全年一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督导,力求形成工作闭环,确保重大政策、重大任务、重大项目落实落细。

      为确保《三年行动》落地见效,对7个行动任务分年度进行工作任务分解,形成《云南省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97个具体任务事项及其责任单位、完成时限。

      同时,配套制定了《云南省开发区主导产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云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指引》对具备较好工业基础、较好发展条件的百亿级开发区分别确定主导产业方向,避免恶性竞争、产业分散。各开发区主导产业以产业强省“1+7+5”系列文件为基础,国家级开发区确定2-3个主导产业,省级开发区原则上确定1个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评价办法》充分体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针对不同类型开发区功能定位,分别设置省级高新区、经开区、产业园区和边(跨)境经济合作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开发区资金奖励、晋级淘汰、机构设置、干部选拔任用等的重要依据,引导激励全省开发区聚焦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和竞争力,争先进位、竞相发展、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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