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国开发区
  • 协会服务
  • 中国开发区协会
  • 投稿

    收藏

    微信
    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加入QQ
    交流群

    留言

    《中国开发区》

    打开菜单

    收起菜单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前沿观察

    山东省济宁市设立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 最高补助100万元

    来源:济宁晚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1日 10:00 点击量:705 字体: 分享:

      近日,济宁市出台《济宁市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企业品牌建设专项扶持资金,按企业品牌建设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为了加快推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创新开放发展,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亿元设立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经济开发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发展。其中,专项资金除了支持重大技术改造和品牌建设项目之外,还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鼓励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对开发区引进外资进行奖励。同时,对中外国别合作园区给予支持;对开发区年度考核和争先进位进行奖励;支持科技研发、检验检测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支持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监管考核等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目前,我市企业正处于从生产大企向智造强企、质量强企、品牌名企的转型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是我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由之路。”市品牌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有力地巩固我市品牌建设成果,极大地鼓舞了全市企业家抓质量、树品牌的信心和决心。

      按照《办法》,此次品牌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主要由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申报、评审、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并对项目真实性负责;市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下达与拨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此外,鼓励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对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市外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专家牵头实施的项目,以及我市新申报入选的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牵头实施的项目,分情况给予补助。其中,创新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所在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创业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给予创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考核奖励

      各组排在前 3 名的分别给予 800 万元、500 万元、300 万元奖励

      排名进步较快(前进2个位次以上)的开发区给予200 万元奖励(不重复计奖)

      “四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标进行核实

      对三年内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且分别达到1500亿元(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収区、兖州工业园区、邹城工业板块)、500亿元(曲阜经济开发区、汶上经济开发区、微山经济开发区、任城经济开发区)、200亿元(纳入考核的其他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区,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局
    内蒙古开发区协会山西省开发区协会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天津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与外包产业联盟湖南省开发区协会安徽省开发区协会江苏省开发区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北京市开发区协会山东省开发区协会福建省开发区协会广东工业园区协会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南都网联合早报网凤凰网和讯网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网易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光明日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中国国际投洽会绿色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 政府部门
  • 行业协会
  • 新闻媒体
  • 友情链接
  • 留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