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阳光排放进园区 公众监督保生态
为切实加强园区水环境质量管理,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近期,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根据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在园区涉水重点企业中开展阳光排放口建设工作,实现废水排放阳光监督管理。
为加强对阳光排放口规范化管理工作,管委会将该项工作列为2018年园区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重要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明确时间节点,全面排查园区重点企业及所处孔兑河流等地表水排水单位的雨污排放口设置情况,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入河湖排放口设置相关规定和环境保护部门对排水口水质要求,有序推进企业阳光排放口建设,在园区重点企业设置统一格式的阳光排放口标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同时鼓励公众参与园区环境监管。
开发区管委会分管环保工作负责人表示,开展阳光排放口建设工作,可以进一步强化对园区废水排放口监管工作,有效督促园区企业自觉提高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保工作措施,加快生态环保型园区建设,切实推动园区高质量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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