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提出26项举措支持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
中国(浙江)自贸试验区自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至今已有三周年。三年来,自贸试验区建设得怎么样?下一步有哪些打算?近日,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上述问题做了解答,并对新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了介绍。
图片来源:浙江自贸区
据了解,自贸试验区挂牌三年,已基本形成万亿级油气产业集群。累计集聚国有、民营、外资油气企业6000余家,完成大宗商品交易额过万亿,其中油品交易额6525亿元,年均增长111%;并建成全国最大的油气储运基地,总储运规模超过1亿吨。
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对全省开放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持续优化,自贸试验区的船舶通关时间从16小时缩减到2小时,成为全国首个船舶无纸化通关口岸。对外,我省引进了霍尼韦尔、BP等43家世界500强投资和贸易企业;对内,我省设立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等6个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与浙江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联动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今年3月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浙江自贸试验区量身定制的开放发展支持措施,是全国自贸试验区中出台的第一个聚焦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也是第三批自贸试验区中唯一一个获得国家赋权的自贸试验区。
《若干措施》聚焦浙江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共提出了引进油品贸易国际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石化炼化产业转型升级等11个领域26项改革创新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不少首创性、差异化的特殊政策,在国内油气行业领域尚属首创。如政策提出“支持打造液化天然气接收中心”,意味着支持液化天然气也纳入浙江自贸试验区发展规划之中。政策第四条“提升油品领域市场化配置能力”,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炼化一体化企业适度开展副产品的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先行先试,意味着自贸试验区内的民营企业也能参与成品油出口,打破了原有的单一格局,拓展了油品国际贸易的主体。
“今年是我国实施外商投资法的第一个年份,这个文件意味着浙江自贸区将对所有的民资、外资油气主体放开市场准入,将吸引更多的油气投资商、贸易商,以及金融、保险等其他做市商集聚到浙江,为浙江自贸试验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带来更多先机。”省自贸办主任、省商务厅厅长盛秋平说道。
接下来,我省将从全面承接落地、加大省级配套支持力度、谋划新一轮高质量发展这三方面,抓好《若干措施》的落实。比如,聚力全省资源,在项目、资金、土地、人才、科技等方面进一步加大配套支持力度,推动新一批省级权限下放,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同时,在油气产业优化升级、海洋产业拓展、海陆内外联动等方面深入推进差别化探索,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实现新一轮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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