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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发区创新提升有了风向标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进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江西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国家级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构建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破解国家级开发区体制机制障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带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根据《意见》,江西省各地要进一步开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高质量开放发展新高地、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发展、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要素保障能力等5个方面的工作内容。
《意见》针对开发区创新提升也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如江西各地要加大向国家级开发区放权力度,各开发区也要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允许国家级开发区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国家级开发区发展需要,按规定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同时,各国家级开发区要要注重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创新开发建设运营模式,成立专业开发运营公司,探索可持续经营的商业盈利模式,实行市场化运作,与管委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完善电子口岸平台功能,全面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区内企业参加境外展会人员费、展位费以及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一定支持;采取产业链招商、并购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着力引进一批先进制造业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
不仅如此,《意见》还提出,要积极培育建设合作产业园,鼓励境外重点企业、机构、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国际产业合作园区一次性给予1亿元的资金扶持;加快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等。支持发展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加快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倒逼过剩产能、落后产能、“僵尸企业”等尽快实现整合、转型、置换或退出,腾出发展空间用于发展新兴产业。
江西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国家级开发区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按照《意见》指出的工作方向和措施,全力推进江西省国家级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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