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一、依据和背景
2019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对园区改革创新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建辉常务副省长、报翔副省长批示“拟请省商务厅会同发展改革委商有关部门积极对接国家部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2019年10月,建辉常务副省长在全省园区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要求:由省发改委牵头,其他职能部门参与,研究出台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件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湖南实际,把国家政策用足,为园区高质量发展赋能。按照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结合全省园区发展实际,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起草了《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17条内容,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大部分。
1、总体要求。主要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干事创业的干部人事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实现园区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率先、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率先、在振兴实体经济上率先,奋力走在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前列。
2、主要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优化园区管理体制,强化经济功能定位,推动聚焦主责主业,稳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配强园区队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推进园区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优化协同高效。二是创新开发运营机制,鼓励市场化运营,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支持园区开展跨区域合作,发展“飞地经济”。三是提升创新开放能力,鼓励园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等试点经验,加大政策先行先试力度,打造特色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改革力度。四是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制订放权赋权指导目录,实行“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推行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等管理方式。五是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按照“以产定地、整体预留、分步开发”的原则,合理预留发展空间,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绿色生态园区创建。创新金融方式,鼓励市县完善园区财政管理体制,提高园区收入分享比例,完善银园合作新模式。六是推进亩均效益改革,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分档激励、重要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
3、组织保障。各地各园区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落实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建立更加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更加灵活实用的开发运营机制、更加激励干事创业的干部人事制度、更加系统集成的政策支持体系,努力实现园区在贯彻新发展理念上率先、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率先、在振兴实体经济上率先,奋力走在全省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前列。
二是突出市场化改革方向。支持地方政府对有条件的园区开发建设主体进行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引入社会资本,开发运营特色产业园等园区,并在准入、投融资、服务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园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允许园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支持区域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
三是突出园区经济功能定位。要求园区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积极稳妥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配强园区队伍,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完善绩效激励机制,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力求解决一批制约园区发展的实质性问题,如加大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改革,合理预留发展空间,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创新金融方式,完善银园合作新模式,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亩均效益评价等。建议会议审定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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