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遏制房地产市场上涨势头提振实体经济提升国家竞争力的相关建议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就是说,未来五年,“房住不炒”依然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主基调。今年8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常州市主持召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时也强调,各地要继续落实好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措施,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行为,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李副总理用“坚决抑制投机炒作行为”的措辞再次明确表明了中央打击房产投机的决心。“十三五”期间,“房住不炒”政策提出之后,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进入平稳发展阶段,个别城市对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均采取了高压政策,中央和多个主管部门均表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并约谈有关城市,出台融资新规,多地持续出台调控措施,彰显了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坚定决心。
然而,研究机构统计显示,恒大、融创、碧桂园、万科、保利5家房企在今年9月份、10月份房地产市场合计销售金额均突破1000亿元。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房地产业一直作为我国的主导产业之一,房地产市场几乎一直保持高位运行,10年间一线城市整体飙涨近10倍,持续上涨的房价不仅大量挤占了金融资源,挤压了实体经济的发展空间,还导致生活成本上涨,严重透支了中国老百姓消费升级的空间,还严重阻碍了国家竞争力的提高:一是金融风险巨大。高房价的繁荣是一种泡沫型增长,是一种产业的高通货膨胀式增长,当房地产不再以住房为主,而是成了一种投资或金融的游戏时,很多人便不再把房子当房子,而变成了一种投资品甚至是奢侈品,甚至当作一种资本来运作,这样一棒一棒击鼓传花极易引发金融风险。日本高企的房地产泡沫后停滞增长了10多年,就是源自泡沫破灭后金融风险的释放。二是消费需求抑制。消费需求不仅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之一,而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由投资波动所引起的震荡。普通工薪族基本上都是靠大比例信贷资金购房,高企的房价严重透支居民的收入和积蓄,造成千千万万的“房奴”,为了住房这个基本生存需要,他们透支了未来的几十年,形成了明显的消费挤出效应,将压制未来若干年的消费能力,使社会利润过度集中于房地产领域,阻碍扩大内需,影响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三是创新动力不足。一方面,多数年轻人为了结婚买房只能去啃老,催生了年轻人创业创新不如买房的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另一方面,如果只有房地产及相关产业长期呈暴利性增长,其他产业利润率很低,那么资源将严重错配,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将面临人才不足、资本不足,最终导致创新动力不足。四是竞争能力削弱。如果放任房地产泡沫高企,让房地产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由于房地产行业的暴利,还会吸引很多企业也投入到开发房地产行业中来,那么我国就不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制造业产业上形成国际竞争力。因此,一些地区高房价将削弱其长期竞争力,全国房价长期过快增长将削弱国家竞争力。五是民生安定不稳。一方面,高房价使普通居民无力购房,致使中国家庭债务陡升,人民生活质量下降;另一方面,加剧住房的贫富差距和分配不公,剥夺了部分国民的居住权和幸福感,带来民众不满;同时,培养了投机富豪和利益集团腐败,加剧贫富分化,激发社会阶层矛盾、冲突与对立,对民生和社会安定极为不利。六是资源浪费加剧。当前我国房地产的供需形势已经发生根本改变。据权威数据统计,全国住宅超45亿套,城镇居民户均1.5套住房,总数已经严重超标,市场趋于饱和,甚至局部已出现严重库存。核心城市商品房空置率不断攀升,一方面是大量住房困难家庭无力购房,另一方面是大量商品房被多年恶意闲置,造成具有一定使用寿命的住房资源严重浪费。
为了促进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遏制房地产市场上涨势头,提振实体经济,提升国家竞争力。为此,建议:
1、坚持房地产宏观调控。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快长效机制建设。及时释放正确的政策信号,稳定市场预期;落实人地挂钩的土地供应政策,实现住房供给与需求的空间匹配;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推进与住房制度匹配的教育制度改革,将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落实和细化;总结上海和重庆的房地产税试点经验,择机在热点城市开征控制税等房地产税,减少住房资源的过度占有和闲置。二是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公开土地使用信息,规范操作,更大程度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土地炒作的投机行为。建议各市建立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和金融监管机构等部门组成的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土地交易资金监管工作。三是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保障制度;调整住房结构,在土地供应上,适当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量,并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应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并且把制定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区、县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2、遏制房地产投机需求。一是加大税收调控。通过土地、税收、金融等经济手段对房产投机进行调控,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从交易环节抑制炒房。比如对于炒房者,通过加大税收力度进行限制,对于购买商品房不足一定年限出售的加大税收。二是转变利率调控。国家长期的低利率政策是房地产价格持续走高的重要原因。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说,一个国家实行长期的低利率政策是会引发许多问题的。而我国较长一段时期的低利率政策,加之利息税的实施,使得“存钱不如买房”的观念成为共识,这也加剧了购房热潮不断升温。因此,应适时调整国家利率政策,采取适当的加息等一系列紧缩性货币政策,从根本上遏制炒房者的投机需求,进而挤出房地产的泡沫。随着加息力度的逐渐加大,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也会逐渐显现出来。三是加强政策宣传。正确解读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和调控政策,增加房地产市场各个环节的信息透明度,利用媒体曝光各种违法和欺骗行为,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消除在房地产消费和投资上的“知识性错误”,使居民房地产消费理性化。
3、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合理控制金融杠杆。当前我国房地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已处于超过79%的历史高位,居民部分杠杆率持续较快上升至48.4%,房地产业总体杠杆水平已超过日本并接近美国房地产泡沫破裂时的水平,应合理控制其进一步过快上升。建议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资金投向的管控,提高资产负债率高而规模较快扩张的房企的融资门槛;利用个人征信系统规范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授信工作,防止信贷资金变相违规进入购房环节。二是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对各区域市场房地产库存水平、房价、实际贷款利率等重要指标异常变动的监测,相关宏观政策管理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及时对政策进行微调;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有意规避限购、限贷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强化监管措施。三是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预售制,实施现房销售,杜绝房产的炒作预期和质量隐患;物价管理部门会同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商品住房预销售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查处各类价格违规行。
留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