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做大做强民营经济的建议思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此,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内在逻辑和基础前提是重在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改革开放40年多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企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国民企法人数占比达98%,是我国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国际市场开拓、促进共同富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主要包括党的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科技创新政策及国际国内经济发展演变等战略政策层面的发展环境,也包括产业链、供应链、市场监管等市场层面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策略、产品市场认可度等自身的发展环境。2022年度“五大环境”评分中,法治环境最优,市场环境评分提升最快,要素环境、创新环境次之,政务环境评分连续两年排名第二。这些源自民营企业的感受性调研结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成效。然而,发展环境没有最优,只有更优。为此,应持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力促民营经济做大做强。具体建议:
1、以悉心实现高效营商服务。在政府层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服务宗旨,真正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打造“有为政府”。一是着力放开市场准入。积极贯彻竞争中性和所有制中性原则,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加强产权保护,对于竞争性领域,全面放开市场准入,打破政府对国企的隐性担保,尽快解决对我国民企市场准入的高门槛和难门槛问题。二是提升行政办理效率。加快互联网政务办理,出台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办事指南,推动各级审批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公积金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方便、快捷、低成本;便捷实施市场推出机制,提升简易注销覆盖面,落实歇业备案制度。三是实现惠企政策门清。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推进政策直达场景应用上线,产业及惠企业政策兑现系统,全面梳理资金年度兑现计划,实现产业及惠企政策拆解上线,减少人为操作因素;整合精简所有扶持政策,梳理易懂明白的政策条文,提升政策精准度,形成政策合力,方便企业找得到、看得懂,便于方便操作。四是推动行风政风建设。推动政企互动沟通,把开门纳谏与出门建议相结合,政府党委把企业家请进来,对涉诉信访诉求和服务需求,梳理问题所在,提出解决方案并立即解决;加强“不见面”审管联动,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完成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大纪检、宣传、督查等部门与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联动力度,设立廉政互联网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廉政问题。
2、以贴心实现有效纾困解难。一是有效减税降负。针对用能成本、用地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以及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科学针对性的减负,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促进更好的效率效益发展。二是有效对接金融。多渠道创新金融产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有效解决融资难题,大力推广信用贷、无还本续贷、中期流贷、余值抵押等贷款方式,在贷款利率和年限上给予更多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政策的促进作用,叠加推进“税融通”、科技担保、信用贷等系列政策性融资担方式,切实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痛点、难点问题;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提升直接融资比例,提高资本市场发展效率;对于以互联网、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为代表的新业态,给予大量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推动有效创新。三是有效对接用工。建立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库,拓展多种招聘形式,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用工服务;细化人才引进相关细则,让其家属、子女安心、安身、安业、安学,让民营企业创业安心、安身、安业,让人才来的了、留得住,用得好,发挥人才最大作用。四是有效提振消费。稳住宏观经济大盘,传递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消费推动经济发展的信号,调动各地方积极性,在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税费、利息、租金等负担减免的一系列措施外,适当发放消费券,打通国民经济循环堵点,激发经济建设发展的动能,让消费提振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
3、以安心实现规范市场监管。一是转变监管理念。强化政府职能部门服务理念,积极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在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实施时多为企业着想,为企业提供便利。二是推动效率监管。开展落实综合监管查一次,依托涉企应用场景,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于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依法实行“告知承诺制”,予以“首违不罚”,提升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规范性,保障企业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三是推动法治监管。把司法保障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牢固树立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地区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提倡和依法保护“契约精神,让民营企业放心、安心发展;着力健全维权统一的服务平台,大力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完善产权保护机制,加快制定产权保护、交易规则、公平竞争、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法律法规,健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严格执行民法典,加强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
4、以恒心实现超越自我发展。一是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引领民营企业融入新时期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下科学长远规划设计企业发展战略,开展企业高效率经营,调整有效经营逻辑,走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共同富裕;引导民营企业自身要努力学习,主动变革,有效应对,在“自我创新”之中探索。二是持续开展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围绕精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和智慧交通、高端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新兴产业,突出重点领域科技创新、重点技术攻克难关,全面实施民营经济“二次创业”、“三次创业”等多次创业。三是推动管理“范式”改革。引导企业练好企业内功,有效提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创新评价标准,改变重知识成分、轻能力成分的格局,实现职称评价全开放;加大培养投入,规范职业教育培养,鼓励民企员工培训,鼓励高精尖人才向民企流动;打破阶层固化,改变民企高收入的管理人员、研发人员与低薪酬的一线工人之间存在的较大差距的不平等。四是倡导精益工匠精神。引导企业以工匠精神为指引,精益求精推动产品不断向高端化升级,坚守精细制造、精密制造、品质制造,推动产品不断升级换代;建设智能工厂,推进精益化管理,持续引领产品创新;坚持全方位、全过程的生产、销售创新,以匠心生产、匠心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匠心技术创新形成核心优势,提升产业链中的关键地位,做强价值链,力促成长为世界一流的创新型匠心企业;融入社会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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