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园区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
中国开发区协会园区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官网简介
专委会中英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开发区协会园区产业发展专业委员会”,英文名称为: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mmittee of China Development Zone Association。
专委会核心宗旨:
围绕园区“引增量、提存量”的宗旨,构建:①支撑产业发展的“产业大脑”全要素体系;②推进“产业链、要素链、服务链”标准化建设;③培育更多“全国产业服务优秀品牌”,实现“共建产发生态、共享要素资源、共赢发展红利”,为我国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专委会机构性质:
中国开发区协会是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指导管理下,在民政部登记成立的机构。专委会在协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委会由在中国注册的园区产业平台、产业研究机构、产业招商平台、产业金融基金、产业孵化基地、各类主题园区、园投管理机构、财经媒介机构、国企事业单位、园区组织团体等自愿组成的、全国性的、为园区产业 高质量发展服务的非盈利性机构,是专门从事园区产业发展专业活动的园区产业社团非法人机构组织。
专委会业务范围: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在本专业服务领域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研究园区产业专业发展的各类问题,为各级园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与服务;3、制定行规行约,建立行业标准、实行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4、组织开展本专业服务领域的调查研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发展诉求,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建议;5、举办各类交流活动,促进园区平台、产业机构、实体企业之间与其他相关行业之间的合作;6、作为我国园区产业专业对外交流的平台与窗口,联系境外相关协会组织与投资机构;7、收集整理园区产业专业相关信息,定期发布行业报告,出版发行专业刊物,创办专业信息平台及门户网站,加强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8、组织开展本专业服务领域的规划建设、标准制定、发展促进等方面的咨询服务;9、组织开展本专业服务领域的宣传推介、投资促进、研讨交流和人才培训活动;10、组织相关资源,为开发区与各级政府提供产业发展与增量导入等综合服务;11、组织开展本专业服务领域的国内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及有利于本专业服务领域发展的其他活动;
委员权利与义务
1、获得会员单位证书;2、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担任中开协园区专委会工作职务,包括主任、副主任等,并获得个人证书;3、以中开协产发专委会会员单位的名义开展符合法律法规、 协会章程和本工作条例规定的相关工作;4、参加中开协产发专委会会员代表大会;享有中开协产发专委会工作职务对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提案权;5、参加中开协产发专委会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展览、沙龙、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活动,如涉及费用,可享受一定优惠;6、参加中开协产发专委会组织的团体标准编制、技术资料和图书编写、课题与案例研究、评价鉴定、规划咨询、会议交流等工作,担任工作组或专家组成员;7、提请中开协产发专委会就本单位科技、规划、投融资、人 才、营销、项目申请、国际合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工作给予精 准赋能、指导、支持和帮助;8、向中开协产发专委会推荐入库专家。
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400-0000-418 13718666080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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