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中国开发区协会印鉴证照寻回情况的公告
中国共产党中国开发区协会支部委员会章、中国开发区协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合同章、中国开发区协会人事章、中国开发区协会秘书处章、中国开发区协会通用航空产业园区专业委员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智慧开发区建设专业委员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边境经济合作区分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边境经济合作区分会秘书处章、中国开发区协会陆港分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科技创新专业委员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数字经济专业委员会公章、中国开发区协会商务会展部章、中国开发区协会信息培训章、中国开发区协会宣传调研章、中国开发区协会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中国开发区协会中国社会组织评估4A等级证书(下称“印鉴证照”)于2021年7月4日被关嵘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后,中国开发区协会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关嵘返还上述印鉴证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关嵘返还上述印鉴证照。特此公告!
联系人:协会综合部
电 话:010-64626215
2023年5月31日
留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