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海门经开区深入推进“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厂中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明晰租赁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连日来,海门开发区安监局组建5个检查小组深入推进“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
检查组深入企业一线,围绕南通安委会印发的“厂中厂”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中的重点治理内容(5项18条)展开详细检查。在新嘉澍纺织绣品(南通)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施爱东局长跟企业负责人强调,“厂中厂”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多发的重灾区,厂房决不能“一租了之”,更不能“出租责任”。出租方和承租方同为“厂中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双方要按照“谁出租谁承担责任、谁生产谁承担责任、谁经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现场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截至目前,开发区安监局共检查“厂中厂”企业23家,发现隐患285条。下一步,开发区安监局将持续推进“厂中厂”整治行动。同时,还将邀请专家对出租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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