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没有多少经验,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全面开放。在此情况下,中国选择了通过特殊经济园区渐进开放的道路。
国家级经开区正是“特殊经济园区”之一。
1984年起,中国在12个沿海城市批准设立了首批14家国家级经开区。1992年邓小平南巡后,一大批沿江、沿边和内陆省会城市先后开放,国家级经开区也随之扩展到东北和中西部地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向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开始延伸至全国内陆地市级城市和一些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域城市。
我国的经济开发区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而兴起的,1984年春,邓小平视察深圳、珠海、厦门特区等地后明确指出:“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点,增加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方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1984年9月25日,国务院批准建立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我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自此拉开了序幕。开发区在一个城市划定一块的区域,集中力量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点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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