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中国开发区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为中国开发区协会二级分支机构,在中国开发区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专委会于2023年9月15日,经中国开发区协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成立,并于2023年11月23日在北京举办成立大会。专委会专注于深入探索并积极推动中国开发区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健全,致力于通过标准化手段引领和支撑开发区的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专委会宗旨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秉承“务实、创新、诚信、开放、协作”的发展理念,依托协会、各级开发区的资源优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规划,加快完善我国开发区经济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助推我国开发区与世界融通、技术与经济融通、资源与资本融通、财富与才智融通,力争在标准化推进机制、新型标准体系建设、标准水平提升、标准化应用推广等方面取得标志性突破,以标准化体系引领我国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专委会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我国开发区发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掌握开发区各行业全面情况,分析开发区标准化需求,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专委会工作计划,提出我国开发区标准化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结合开发区各行业具体情况,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和政策,让会员单位及时了解国家政策、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促进会员单位快速发展;
(三)开展标准化工作相关调研,收集和整理开发区各行业标准化发展相关信息,向协会提交标准研究、制定、实施计划或者废止的建议;
(四)接受政府、行业和协会委托,开展与开发区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及实施工作。组织行业力量起草相关标准,并对所组织起草标准的技术内容和质量负责;
(五)搭建标准领域学习交流平台,组织有层次、有规模、有质量的标准培训、会议、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行业间的学习、沟通及交流;
(六)提出标准交流活动的相关建议;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组织、行业标准组织的交流活动;
(七)规范标准立项、制定、发布、宣贯、实施等标准全流程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标准信息资料;
(八)按照协会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工作要求,协助开展协会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标准审核等工作职责;
(九)通过开展标准化工作,组织相关活动,加深企业与协会的信任关系,优化会员发展机制,吸纳各行业企业成为协会会员,扩大协会在行业影响力。
组织架构:
专委会设主任1名、秘书长1名,执行副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不超过委员的1/3、委员不超过会员的1/3、委员若干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中国开发区协会备案。委员会由专委会主任单位、常务副主任单位、委员单位、特邀单位4个层级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为专委会的最高机构,专委会是专委会的执行机构,委员会下设综合部、标准部、行业部、政策研究部、调研部、认证评价部、会展部和专家组。专家组由来自于政府、国内外行业机构、各类型企业、院校及科研机构等方面的行业专家组成。
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着力推动标准与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深度融合,以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的开发区标准化工作模式,为开发区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联系人:王冉1861389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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