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四川省开发区条例》
5月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8条,对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服务保障等作出规范,是我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条例》遵循“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权责清晰、协调联动、规范高效”原则,既注重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要求衔接,又充分立足我省开发区的发展实际,突出条例的系统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了符合我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际的条款。
《条例》的出台,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规范我省开发区管理运行、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发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治理模式、提高开发区监管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条例》开展宣传培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积极推动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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