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呼伦贝尔经开区“管委会+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焦政企权责不清、国企市场化程度不足、国资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精准推进“管委会+公司”改革,目前各项改革已落地见效,体制机制活力持续释放。
一是全面理顺政企运行机制。通过专题培训夯实改革工作基础,结合园区发展实际优化国企平台职能,确立开发建设、园区运营、商贸物流、招商服务、产业投资五大业务板块;系统梳理管委会与国有公司的权责事项,印发《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权责清单(试行)》,清晰划定政企权责边界,彻底厘清管委会的行政管理、统筹协调职能与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经营职能,实现政企分开、各司其职、高效运转。
二是完成国企整合重组落地定型。全面完成全域国有资产底数摸排,系统梳理土地、房产、市政设施、经营性资产等各类资源,结合发展实际,明确构建“2+N+X”区属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即2家一级国有独资企业(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N家下设专业化二级实业子公司,以及两大平台参股的国有股权主体,并建立动态评估与优化退出机制;对各主体实行差异化功能定位,分别承担存量运营保障与增量产业培育核心职能,实现分层管理、分类运营、协同发展。同步出台《关于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国企转型发展路径,锚定“一个核心”定位,构筑“双轮驱动”发展路径,聚焦“五大核心”板块,夯实“七大管理”支撑体系,彻底解决原有业务交叉、布局零散、主业不强等问题,为国有资本集约化、专业化运营奠定坚实资产基础。
三是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聚焦国企投资、产权变动、财务运行等关键风险点,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新型监管模式,先后出台国有企业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投资管理3项专项制度,构建起全覆盖、全链条、规范化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全面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为园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企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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