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黄山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
黄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准黄山市省级经济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黄政〔2017〕59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安徽歙县北岸经济开发区(筹),将其整体并入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将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安徽黟县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黟县经济开发区、安徽徽州经济开发区(筹)更名为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筹)更名为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优化整合后,保留安徽黄山经济开发区、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安徽祁门经济开发区、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安徽黟县经济开发区、安徽黄山徽州经济开发区、安徽黄山太平经济开发区。
三、黄山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开发区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开发区规划修编、产业定位、体制调整、人员安置等工作。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提质提效有关要求,加强指导和服务,协调解决开发区优化整合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黄山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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