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十四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发展趋势及分析
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迅猛,产业规模不断加大,产业价值不断提升;大数据与各产业广泛融合,能源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医疗大数据、农牧业大数据等日渐成熟,支撑各产业优化升级;大数据企业快速成长,培育和发展了一批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政府数据大量开放共享,有效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期间,数字价值将不断得到释放,数据共享和流通更加规范、数据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核心技术竞争力逐步形成,大数据产业将快速提升政府服务能力。
一、数字价值进一步得到释放,数据从重要资源转变为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生产要素。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数据得到广泛应用并发挥了重要价值,已成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并作为要素参与分配。2020年4月,《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将数据列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第五种市场化配置的关键生产要素。“十四五”时期,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将更加凸显,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提高,建立与人力资源服务市场、金融交易市场、技术转移市场等一样规范、活跃、有序的数据要素流通市场,实现数据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进一步推动数据价值从平台商业价值向全社会的经济价值演进。
二、数据共享和流通更加规范、数据安全将有效保障,数据治理从局部“人工治理、技术治理”转变为全面“依法治理”。当前,由于缺乏法律依据和成熟经验,数据资源确定产权、交易流通、安全保护成为数据治理过程中仍面临的重大难题,制约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和全区数字经济发展。2020年,数据治理进程明显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等法规条例已处于制定和完善过程中,各地纷纷出台大数据相关法规,从数据发展和安全保障等方面为数据治理提供法律依据,规范数据治理行为,积累数据治理经验。自治区正在制定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出台后将有效规范全区数据治理。“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数据治理将更加成熟和完善,政府、各个行业及企业等都将在数据治理方面形成成熟的方案和制度,数据共享、流通、安全保障等数据治理能力将显著提高,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大数据将加快推动产业升级,大数据融合应用重点从虚拟经济转变为实体经济。融合应用是大数据产业的发展重点,“十四五”期间,全区产业持续优化升级,大数据与各产业融合步伐不断加快、融合深度不断加强,各细分产业应用场景的拓展和深入挖掘仍是关注焦点,将推动各产业更深层次、更大范围应用数据变革现有业务模式,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智慧矿山领域,大数据将进一步引领矿区向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和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方向演进;在健康医疗领域,大数据在个人健康管理、养生养老、医药研发、公共卫生管理、医疗行业监督等方面全面应用;在交通领域,依赖实时全面的交通数据助推无人驾驶、智能驾驶逐渐大范围落地;在农牧业领域,农牧产品生产监控、供需匹配、安全溯源、流通等方面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大数据;在能源领域,大数据是能源系统智慧化升级的支撑,助力优化和协调能源效能、智能预警和运维设备、新能源预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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