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召开中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
12月31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召开中新合作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贯彻落实中新苏州工业园区联合协调理事会第22次会议、省市党代会和园区党工委(扩大)会议精神,听取今年以来中新合作工作进展,研究布置深化中新合作工作举措,为园区“双一流、新中心”建设增添新动能。市委常委、园区党工委书记沈觅出席并讲话,园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林小明、吴宏、朱江、刘华、倪乾、孙扬澄、杨帆参加会议。
今年以来,园区健全中新合作工作机制,成立中新合作领导小组和专题工作组,项目化推进中新合作,呈现经贸往来紧密、双方交流频繁的良好势头。园区还积极加强与新加坡在中新交流、项目合作、经验借鉴、惠企环境等方面的互动合作。
会议充分肯定园区中新合作成就,并指出,中新合作是园区的立园之基和最鲜明特色。开发建设27年来,园区借鉴新加坡经验,建立了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制定了一系列接轨国际通行规则、符合中国国情和园区实际的规章制度,成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中外经济技术互利合作的示范区”。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中新合作的良好机遇,持续擦亮用好中新合作金字招牌。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拓宽中国企业“走出去”和新加坡企业“引进来”通道,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在借鉴探索现代化建设经验方面,对标借鉴新加坡最新发展经验,拓展绿色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合作;在引领高质量开放创新方面,要把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合作创新、借鉴创新结合起来,加强政策争取和制度创新,将苏州自贸片区打造成中新合作新高地;在人文交流方面,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江南文化”品牌等工作,加强人文活动策划,深化企业和民间组织交流。
各功能区,党政办(含外办)、纪工委、组织部、宣传和统战部、政法委、经发委、投促委、科创委、规建委、行政审批局、人社局、金融发展局、市场监管局、合作发展局、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局、制度创新局(含借鉴办)、公安分局、海关、国安站、投控公司、CSSD、元禾控股、CBD招商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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