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开发区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主战场、主引擎。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发展新活力新动能,才能真正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通过深入调研和思考,我们认为,开发区改革能否取得实效,基础是理清行政区、开发区管委会、运营公司的权责关系,关键是围绕“人”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是加快运营公司市场化转型。
一、理清行政区与开发区的权责关系
科学界定行政区、开发区管委会和运营公司权责关系,做到权责匹配、各司其职。同时,建立健全有效协调联动机制,确保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一是明确行政区与开发区职责边界。建议按照一切有利于开发区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发区管委会与职能部门、属地乡镇职责边界清单,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厘清履职边界和主协办关系。比如,产业发展方面,由县区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开发区细分领域主导产业、产业链及关键配套企业等,开发区管委会围绕细分产业定位,做好园区布局、产业发展等整体规划,运营公司做好项目招商、产业投融资、园区建设、运营服务等。二是分批分步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建议围绕项目建设全流程,按照“聚焦需求、应放尽放”原则,梳理确定开发区经济管理赋权清单,并制定标准化审批服务导则。各县区根据开发区实际,结合市级明确的赋权清单,分批次、分步骤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同步考虑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等,确保开发区接得住、接得稳。对暂时不宜下放给开发区的审批事项,由各县区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对开发区企业服务专员开展集中培训,建立专业化“代办”团队,推动“服务链”匹配“产业链”。三是建立开发区、职能部门、乡镇协调配合机制。借鉴外地做法,探索建立“开发区吹哨、属地单位报到”工作机制,着力实现协同高效。结合职责分工,科学编制开发区“吹哨”事项清单,规范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报到”流程,并将开发区评价纳入职能部门、属地乡镇的目标考核体系,做到“吹哨”重协调,“报到”重实效。探索实行“检查静默期+集中检查”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集中对园区企业进行检查,“静默期”内原则上除安全、环保等重大检查事项做到非必要不打扰。
二、深化开发区“三制”改革
深化人事薪酬体制机制改革,招引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才,最大程度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一是深化领导班子任期制改革。对标先进开发区,在认真测算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适度超前设置任期内考核目标。拓展考核评价范围,在强化开发区各类经济指标的基础上,将园区企业评价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深化全员聘任制改革。强化专业性人才和团队招引,在全社会公开选聘招商引资、资本运作、科技创新等方面专业性人才到开发区任职。建立符合开发区发展的职位职级体系,畅通管委会与运营公司之间的人才流动,实现人员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三是完善绩效薪酬制度方案。分类制定绩效薪酬方案,特别是针对市场化招聘的专业性人才,建立与开发区发展、个人贡献相挂钩的绩效薪酬体系,适当拉开分配档次。积极探索对赌、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等中长期薪酬激励方式,不断提高开发区岗位吸引力。
三、加快运营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
管委会要强化产业规划职能,将可以市场化的职能全部剥离重组给运营公司。运营公司要不断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提升运营能力,加快从输血生存向造血发展转型,更好服务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管委会与运营公司权责清单。探索通过聘请第三方等方式,研究制定管委会、运营公司权责清单,让运营公司拥有开展市场化招商、投融资等业务更大自主权。积极剥离非开发区业务、政府隐形债务等,实现运营公司聚焦主业、轻装上阵。二是加快人事薪酬等内部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按照“增量业绩决定增量薪酬”,实行收益分享和超额利润奖励,探索对运营公司关键人员股权激励,提升对人才的吸引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投资决策、风险控制、尽职调查等市场化机制,夯实运营基础。三是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探索设立支持初创型企业发展基金,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融资力度,实现运营公司与被投企业捆绑式发展。考虑到资本运作专业性强、风险大,更加注重与社会化资本的合作跟投。围绕基金股权招商,根据招商项目,研究配套特色优惠政策。四是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建议通过向运营公司注入优良经营性资产、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不断扩大运营公司金融、人才、供应链等轻资产业务,加快提升自主造血能力。运营公司积极引入专业园区运营商、社会投资机构等市场化力量,加快补齐专业化运营短板。深入研究对接国家、省、市各类政策性资金,积极引入各类社会资本,降低运营公司在园区建设上的资金压力。积极探索与先进园区建立转化合作、税收分成等飞地共建模式。
四、强化统筹协调力度
开发区改革是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开发区加快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一是完善开发区改革推进机制。建议成立开发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定期听取汇报、常态化实地调研督导、现场观摩等机制,及时掌握开发区改革进展情况、推动解决问题困难。市委、市政府专题会等定期听取县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压实“一把手”抓开发区改革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细化出台指导细则,做好政策解读。二是出台容错激励机制。建议出台“清单式”容错激励机制,对干部在先行先试、突破常规时的探索性失误给予更多理解和包容,营造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氛围。三是健全能力提升机制。建议针对开发区干部在产业培育、企业服务、资本运作、运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短板,经常性组织赴先进开发区实地考察学习,建立注重实际操作层面的常态化、系统性学习培训机制。探索建立市直单位经济部门与开发区管委会、开发区运营公司与市属国企交流挂职机制,积极对接沿海发达开发区开展互派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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