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引领改革驱动力助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拓展接轨性改革的建议探索
重点是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适应并引领国际经贸、投资、金融等领域的规则变革而进行的改革,打造全球化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一是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在质量优先的准则下,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开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推动形成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吸引更多优质的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国内市场竞争,提高经济的开放度和包容性,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改革政策的协调和实施,确保各项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降低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强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争取在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取得更多先行先试成果,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扩大对外开放质量和数量,吸引优质外资和一流国际技术、人才的引进,在模仿创新的基础上融合自主创新,提高我国经济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二是优化国际市场环境。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市场秩序;健全国际标准体系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商业机密;按照国际通用的市场化、法治化规则,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和数据等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科学审慎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加强金融监管协调,提高金融市场透明度和稳定性,增强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覆盖率,打造全球化高标准市场体系。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积极参与全球经贸规则制定和变革,推动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维护自由贸易和多边主义,深化双边和多边贸易合作,积极推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促进贸易便利化;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和全球经济合作机制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与各国的经济合作和交流,寻求互利共赢的合作机会;主动倡导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确保国际规则更加公平和适应性,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全球经济的深度融合,实现共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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