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台州综合保税区。台州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标志着浙江省海关特殊监管区队伍进一步壮大。
台州综合保税区位于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面积1.77平方公里,是今年继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省级)升级为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以来,台州获批的又一个国家级平台,为台州市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推进台州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
台州综合保税区成立后,将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设立口岸作业区、保税加工区、保税物流区、保税服务区和综合服务区五大功能区块,以临港型智能制造和高端生物医药为产业特色,打造现代智慧综合保税区,引领浙东南地区高层次开放,辐射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台州综合保税区将按照综合保税区有关规定开展建设,争取早日封关运作。
台州综保区获批后,浙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增至12家,数量居全国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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