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积极做好环境 统计工作
为了解园区生态环境污染排放及治理情况,为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依据,开发区环保局依照《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制度》和《环境统计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一、筛选重点排污单位。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86号)筛选出重点排污单位,并录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系统,加强监督管理。
二、认真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年报工作。年报制度的调查范围为辖区内有污染物产生的工业源、实施污染物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产品产能产量、污染治理设施的规模、治污设施运行和污染物产生排放等内容。目前环境统计年报填报以及审核工作已完成,今年通过开展旗区互审,创新了审核模式,查找出了环统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三、做好环境统计季报工作。季报的调查对象为重点排污单位中有废水、废气污染物产生的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督促纳入季报系统的企业按时填报,并完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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