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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国家级开发区动态

    吉林高新区召开“创城”工作第十三次推进会

    来源:吉林高新区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4日 09:15 点击量:432 字体: 分享:

      9月8日下午,吉林高新区召开“创城”工作第十三次推进会。高新区综合执法组组长,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市汽车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徐有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针对物业公司,徐有吉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双城同创”的重要意义,对小区要实现涅槃式的整治与提升。二要借助“双城同创”这一契机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三要推行物业公司吹哨,各部门报到的机制,群策群力,促进创建任务落实。四是社区和物业公司要立足长远,要成为城市建设的管家和宣传员,要成为提升城市品位的践行者,常态化开展创建工作。

      徐有吉要求,创建工作是最基本的任务,各物业公司必须无条件完成好。9月10日前,各物业小区要把存在的问题逐项落实整改时限,责任到人,利用一周时间迅速启动攻坚行动,做到问题清零。物业公司要承担起主体责任,社区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同时成立监督考核组,对物业小区创建工作成效进行检查。

      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煜在主持会议时强调,物业公司要突出时间节点,全力打好物业小区创建工作攻坚战;要突出问题整改,逐个物业小区列出问题清单,整改落实到位;创城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系统性的工作。要突出全民动员,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性;要突出合力攻坚,住建局担负起行业管理责任,街道和社区担负起属地责任,物业公司担负起主体责任,共同帮助物业公司解决问题。各部门要开足马力,高负荷、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好创建工作任务。

      会上,高新区创城办副主任金洋、高新街道党工委书记吕国阳、高新区住建局局长胡楠,分别就物业小区“创城”工作存在的问题、创建标准和创建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各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做到教育宣传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配合到位。

      高新区创城办、高新街道、住建局、环卫中心、执法局、高新公安分局、市派驻街道综合执法组等部门创城工作负责人,高新区各物业公司负责人,各社区主要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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