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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 国家级开发区和赣江新区改革创新动力足

    来源:江西日报 邱辉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1日 09:51 点击量:325 字体: 分享:

      近日,省政府决定将34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赋予国家级开发区、赣江新区认领实施,进一步促进国家级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推动完善赣江新区管理体制,使它们享有更大改革自主权。

      据悉,34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涉及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十多个部门。权限的下放将有效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其中,省发改委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包含7个子项)等事项;省工信厅下放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事项;省民政厅下放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等事项;省住建厅下放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事项备案事项。此外,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也分别下放一批经济管理权限。

      省政府要求,各设区市政府要组织辖区内国家级开发区,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省级事项目录,赣江新区要认领赋权事项并编制承接省级事项目录,并在报省政府备案的同时抄送省政府相关部门。国家级开发区、赣江新区要依法承担认领事项的审批责任,依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同时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省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赋权相关手续,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动赋权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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