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承德市通过“三着力”全面完成承德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承德市以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为契机,聚焦功能定位不准、动力活力不足、质量效益不高等主要问题,按照《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开发区领导体制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承德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一、着力解决承德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问题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开发区领导体制机制的意见》精神,承德市委书记兼任承德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市长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编委会议审核、市委常委会议审批,出台了《完善省级开发区领导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由市委书记兼任承德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市长兼任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不占用承德高新区领导职数,原核定的领导职数不变,明确专兼职职责权限、考核奖惩、薪酬管理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了承德高新区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能力。
二、着力解决开发区职责不理顺问题
按照“大部制、扁平化、减层级、提能效”原则,减少社会管理职责,提高产业升级、招商引资等职能机构比例原则,市委编办与承德高新区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一对一座谈,征求了市直各部门意见建议基础上,重新梳理高新区相关职责,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核定内设机构12个,事业编制200名。改革后,紧扣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开发区经济发展功能定位,确保70%以上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向招商和服务一线集中,实现机构编制效能有效提高。同时,通过向省委编办积极争取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解决承德高新区执法主体不明确问题。
三、着力解决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问题
放宽招聘权限,预留总编制数的10-15%用于对急需紧缺高层人才、业绩突出优秀人才、关键岗位特殊人才自主招聘,并享受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专项周转事业编制政策,加强区内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打造“人才链”形成人才聚集高地。积极探索“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除承德高新区党政班子成员外,其他人员实行聘任制成为打破身份界线,建立“干部队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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