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苏州高新区以“党建+”模式赋能基层治理
今年以来,苏州高新区司法局深入实施党建引领“海棠红?幸福里”建设,融合法律服务资源,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党建+基层自治”,共筑议事“协商桥”。依托援法议事平台,成立“知音圆桌”“幸福半月谈”等议事会,聚焦小区治理的堵点和难点问题,科学制定自治清单,促进物业和业委会依法履职。确定“141”治理思路,壮大“1”个援法“议事会”,“四理融合”工作机制,形成“1”个分级治理模式。二是“党建+服务提升”,绘就社区“幸福里”。依托“法治口袋屋”,成立“法立方”共治联盟,涵盖法院、检察院、妇联、物业、社会组织等多个领域。鼓励村社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完善“一站服务”,依托党群服务阵地,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延伸至网格、楼组,有效填补基层法律服务“断层空白”,组建由社区民警、村社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构成队伍,常态化接处各类民间纠纷,提供便民服务,推动街镇、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与辖区党群服务中心功能互补、与“15分钟社区生活圈”深度融合。三是“党建+先锋引领”,打造时代“新铁军”。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统筹,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纳入镇(街道)法治考核指标,激活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细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党员干部普法志愿队伍,发布年度普法清单,落实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职责,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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