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资讯中心
  • 中国开发区
  • 协会服务
  • 中国开发区协会
  • 投稿

    收藏

    微信
    公众号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加入QQ
    交流群

    留言

    《中国开发区》

    打开菜单

    收起菜单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 国家级开发区动态

    淮安开发区“四举措”护航不动产

    来源:淮安开发区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3:08 点击量:941 字体: 分享:

      自《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以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大力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积极通过四项举措护航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依法依规、便民高效。

      一是学懂弄透精神,防范继承登记风险隐患。深入学习领会《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办理继承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吃透文件内涵,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公证处、开发区住建部门沟通交流,探讨问题难点,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合法合规,杜绝风险隐患。

      二是专设登记场所,保障继承登记依法依规。在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内设置不动产继承登记场所、专设继承登记窗口,开通预约服务。在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手续时,由专门的登记人员就“是否接受或放弃继承”、“继承协议或遗嘱有无争议”、“继承协议或遗嘱有无异议”等问题进行询问,现场签署继承或放弃不动产登记具结书,并依法公示。待公示期满且未收到异议申请,即可为依法群众办理转移登记。同时留有专人全程做好记录、拍摄留证及监督工作,全方位保障不动产继承登记工作依法依规。

      三是减少群众跑腿,促进继承登记服务高效。以往群众办理继承登记需要先办理公证,再前往登记部门申请,并且《公证书》需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方可拿到。如今取消强制公证后,群众只需前往不动产登记场所统一申请办理即可,节省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

      四是取消强制公证,减轻群众继承登记负担。过去按照司法部、建设部要求,房屋登记部门强制要求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公证费用按照房价的2%收取,平均一套房屋公证费用近2万元。新规颁布实施后,群众不必强制公证便可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继承不动产权。截至目前,开发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累计受理了不动产继承登记109宗,为群众节省费用百余万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能源局
    内蒙古开发区协会山西省开发区协会云南省工业园区协会天津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信息技术服务与外包产业联盟湖南省开发区协会安徽省开发区协会江苏省开发区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北京市开发区协会山东省开发区协会福建省开发区协会广东工业园区协会上海市开发区协会中国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协会浙江省开发区协会
    中国新闻网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南都网联合早报网凤凰网和讯网每日经济新闻第一财经网易新华每日电讯参考消息光明日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中国国际投洽会绿色发展信息服务平台广西钦州保税港区
  • 政府部门
  • 行业协会
  • 新闻媒体
  • 友情链接
  • 留言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