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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高质量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建议思考

    来源:江苏南京雨花经开区 朱洪萍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28日 08:57 点击量:273 字体: 分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要紧扣“一体化” 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实现更合理分工,凝聚更强大的合力,促进高质量发展。目前,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长三角地区以4%的国土面积创造了中国四分之一的经济总量,是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党中央国务院对促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提出打造“面向全球、辐射亚太、引领全国的世界级城市群”的战略要求。鉴于此,长三角地区被寄予“崛起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的厚望。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是中国经济从高速度转向高质量的主要引擎之一,也是国家参与国际竞争并走向舞台中心的主要平台之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提出,打破了地域内行政壁垒限制,促成了长三角地区资源配置、人才流动等要素的最优化配置。

      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为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导的新型城市化的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是促进“双循环”的重要动力。目前,长三角区域合作经过30余年的实践探索和模式创新,已基本形成了以需求为导向、多层次区域合作、多方社会主体和力量共同参与的格局,合作模式拓展到人才、科技、制度等多个层面形成优势,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也面临产业、生态环境及人才等一体化机制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等现实挑战。为此,提出具体建议:

      1、实施产业创新一体化,打造引领发展强磁场。努力在各个城市园区之间构建分工、互补的产业格局,引导其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推进相关园区产业链一体化联动。一是建立一体化产业体系。探索建立跨区域统筹用地指标、盘活空间资源的土地管理机制,统一企业登记标准、实行企业等级无差别办理事项等;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实行不受行政区划和户籍身份限制的公共服务政策等,以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制度带动产业的一体化发展。二是构建一体化创新体系。破除发达国家的技术封锁,加快完成由技术引进向自主创新的高质量转轨,依托上海、南京“双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携手共建一体化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力求在“卡脖子”的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打破行政区边界,同域内全行业创新型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开发出符合高端市场需要的专利技术产品;在自主创新过程中,注重发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等城市的科研资源优势,强化苏南、浙东、皖东同苏北、浙西、皖南、皖北的创新关联,实现高质量科技创新一体化。三是建成优质一体化产业集群。把握新基建的政策窗口期,推进产业分工协作,根据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纲要,依据长三角各等级城市的优势条件制定域内各地市的发展定位,错位扶持主导产业,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优质一体化产业集群,努力将长三角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高地和产业高地。四是彰显一体化特色优势。一方面,以上海为中心,协同苏南、浙东,积极拓展总部经济、研发设计等核心产业链环节,建立以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飞机等为代表的国际产业技术前沿,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质量一体化产业创新高地;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苏北、浙西、皖北粮食主产区的综合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大健康、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及配套产业。

      2、助推环境治理一体化,实现绿色发展蓝天梦。进一步完善区域生态环保合作机制,基本建成与世界级城市群相适应的自然生态、人居环境和区域风貌。一是出台统一法规。建立明确、统一、协同的示范区环境治理法规政策框架,先立法再实施协同治理;环境协同治理建立统一、协同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比如建立统一、协同的污染排放标准库;按照统一的区域裁量标准落实执法,实现执法的统一协作和稳定预期;环境协同治理须推进数字化改革和转型,打造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平台,合力助推生态优势向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的高质量转化;推动以“互联网+治理”为依托的数字化手段在环境协同治理中的应用,大力推进实时在线数据监测和数据的跨区域、跨部门共享。二是完善配套工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应以高品质基础设施资源共享以及文化旅游合作发展为驱动,形成公平包容的社会环境。应完善涵盖政策细则、技术升级、财政投入等软件配套和公建设施、设备投入等硬件配套,并根据现有政策条件和区域实际情况,做好政策扶持、公建服务等软配套工作。可探索构建长三角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一体化平台,让居民可以跨省市、便捷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维系社会资源的平衡分布、科学配置。三是推动全民参与。除了依靠政府治理外,还要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应发动各类绿色环保组织、公众团体等广泛参与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渠道,构建环境治理对话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平台、网络信息沟通平台等,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四进行绩效评估。树立成本收益分析的绩效评估理念,对环境协同治理进行治理过程和治理结果的绩效综合评估,以科学衡量治理是否达到预期成效。比如,对于水体治理而言,江浙沪皖拥有长江、京杭运河、巢湖、太湖等跨行政区的大型水域,必须按照一体化标准检验对废水的无害化处理是否达标,是否改善了全域水体水质。

      3、统筹人才服务一体化,凝聚高效发展新动能。一是完善一体化人才规划制定。制定长三角地区的人才整体开发战略,着力做好与人才密切相关的各种具体规划;积极建立人才开发一体化服务的相关机构与组织,并确保这些机构与组织能够有效发挥协调区域间人才合作开发的作用,能够推行区域人才一体化管理;在利用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促进人才流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努力提升人才市场运行的规范程度,整合利用区域内的人才市场、劳务市场、就业市场成为长三角人才区域大市场,以促进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建立人才信息共享机制,打破各地方人才及其流动的信息“孤岛”,搭建人才服务大平台,提高人才一体化的管理效率。二是架构一体化人才发展体系。以创新能力、工作实绩为导向,探索建立相对统一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行专技人员职业资格、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人员资质、外国人工作许可认证等互认互准制度;打破户籍、人事关系等制约,实现社保关系无障碍接续等“同城待遇”,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大力支持长三角各地区联合承办全国性、国际性大型会议、论坛和赛事活动,促进长三角三省一市与国内外的人才交流与合作;支持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改革先行区建设,以项目共享、候鸟共享的形式,提升长三角四地人才的使用效率。三是健全一体化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探索企业在四地落地的产业税收分成政策,打通企业、机构、人才资源落地的制度性障碍;推进四地标准贯通、流程统一、内容协同和数据一致的服务指标体系,实现信用共管、准入一体、信息互通和结果互认;鼓励长三角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联合申报国家重点项目,联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推进“长三角产权市场发展联盟建设”,推动高水平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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