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无棣经济开发区出台支持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十条
在近日召开的无棣经济开发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开发区拿出百万重奖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企业。为进一步提振园区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工业立区、实业强区”战略不动摇,推动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园区实际,开发区出台了十条力度更大的支持园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
支持创新创造,打造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推进平台载体提质培优。对于成功创建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载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对首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对复审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对从区外整体迁移到我区的”高企“、对自主申请形成5件以上发明专利的企业、对列入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认定为省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强优发展,提质增效拉动发展引擎
鼓励企业提质增效。对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扩大投资。对与园区签订正式合同,达到投资约定条件、投产运营并实现税收的工业项目,按形成固定资产的5‰给予建设单位奖励。鼓励企业跨越提升。引导和激励企业上规模,对年度新增“小升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县奖励的基础上,园区再奖励新列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万元。鼓励企业引领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奖励,经复审通过的,给予原奖励的一次性减半奖励。
支持核心竞争力提升 强化高水平人才引育
鼓励企业改制及上市挂牌。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的企业、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或通过买壳、借壳方式上市且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我区的企业、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在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精选版挂牌成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鼓励高端人才引进。对在我区申报入选的全职工作的“两院”院士、对引进的全职工作的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一事一议”顶尖人才、对引入的全职工作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山东省“外专双百”专家等享受人才奖励政策。
支持外资外贸发展壮大 激发外贸增长新动能
对新引进落户园区的境外资金项目、对当年度进出口额1亿元人民币以上且增幅在10%以上的企业、对当年度进出口额3000-10000万元人民币且增幅在10%以上的企业、对当年度进出口总额在500-3000万元的企业分别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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