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加快双碳产业发展的建议探索
一是统筹低碳转型路径。推动低碳转型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抓住机遇,推动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如推动农民工及其家属就地市民化,加速消费升级推动城镇化加速;以绿色低碳技术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继续引领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基础上,加快推动碳捕获利用与封存等低碳技术产业化;增加碳清除策略,在节能减排的同时,加强碳捕获、碳吸收和碳利用技术研发,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如森林管理、海洋系统、湿地系统等;通过财政、税收、绿色认证、金融等政策手段,对从事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品生产、绿色低碳项目投资的企业给予支持。二是提升低碳产业能级。优先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低碳产业,推动低碳高附加值行业的发展,如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等;通过优化技术路线、改进工艺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研发低碳产品等方式,不断改进能效,降低单位工业产出的能源消费量和碳排放量;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原料和产品的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动资源利用和废弃物处理的循环经济模式,鼓励产业升级和传统产业转型,加快绿色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加大对绿色技术和绿色产业的研发和投资,鼓励创新创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绿色产业。三是加快绿色产业创新。加大在低碳技术研发领域的投入,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并建立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推动低碳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强对绿色制造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推动企业采用绿色材料和绿色工艺;推动绿色供应链的建设,鼓励企业在全生命周期中实现低碳、环保和可持续的产品生产和供应;建立低碳标准和核查体系,制定低碳产业标准和排放限值,加强对企业的低碳管理和监测,建立低碳核查和认证体系,确保企业的低碳行为得到合理核查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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